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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5000元 西安市旅游局2016西安旅游宣传口号征集公告 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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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方舟
时间:
2016-4-11 08:40
标题:
5000元 西安市旅游局2016西安旅游宣传口号征集公告 5.11
本帖最后由 码头发布 于 2016-4-11 08:48 编辑
(原标题:西安市旅游局2016西安旅游宣传口号征集公告(组图))
为了扩大西安旅游宣传力度、提高西安旅游知名度、促进西安旅游业发展,西安市旅游局现开展为期一个月的西安旅游宣传口号征集活动。
西安市旅游局2016西安旅游宣传口号征集公告
为了扩大西安旅游宣传力度、提高西安旅游知名度、促进西安旅游业发展,西安市旅游局现开展为期一个月的西安旅游宣传口号征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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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活动征集时间:
2016年4月11日至5月11日。
二、评选标准:
1.宣传口号要充分反映西安旅游特征形象,体现历史、人文与自然、生态、“一带一路”等的有机结合;体现古老与现代交相辉映的活力;能适用于各种媒体宣传,内容新颖,具有较强的吸引力、感染力和亲和力;2.主题突出,文字优美,富有内涵,简明易记,朗朗上口;3.以中文为主,也可配英文;4.必须为原创,不得抄袭。若经查实为抄袭作品,侵权者需返还奖金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均由投稿人自行承担。
三、参与方式:
1.关注新浪微博搜索@西安市旅游局,发送私信投稿;2.关注微信公众号“西安旅游局”(ID:xatourismdy),在后台留言进行投稿;3.发送电子邮件至
xalykh@126.com
。(投稿格式:【西安旅游宣传口号】+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内容)
四、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由西安市旅游局组织评审委员会,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设一等奖1名,奖励人民币5000元;二等奖3名,奖励人民币3000元;三等奖10名,奖励人民币1000元;纪念奖30名,奖励人民币100元。
特别声明:每位投稿者限投作品5条,超过或未按照投稿格式发送的则视为无效投稿。应征者请妥善保管底稿。作品一旦被录用,即视为应征者已将应征作品著作权转让给西安市旅游局,不再付酬费。入围和获奖宣传口号著作权归西安市旅游局所有,我局有权以任何形式使用该作品,并可对该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修改。西安市旅游局保留对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本次活动获奖结果将在西安市旅游局官方网站、官方微博、微信上公布。
咨询电话:029-86787628
西安市旅游局
2016年4月11日
http://news.163.com/16/0411/03/BKBFMEFJ00014AED.html
作者:
码头发布
时间:
2016-5-11 2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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