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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上海市长宁区居民区卡通形象征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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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方舟
时间:
2016-4-18 08:05
标题:
上海市长宁区居民区卡通形象征集活动
本帖最后由 码头发布 于 2016-4-18 08:14 编辑
居民区吉祥物征集活动
各位能人才俊:
为了进一步塑造居民区文化和整体形象,提升居民区活力,在居民群众中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提高美誉度和影响力,使一新家园更具亲和力,从2016年4月17日起至2016年10月31日止,一新家园向广大居民能人征集居民区吉祥物卡通形象,并通过网络票选方式最终确定居民区吉祥物。
一、设计要求
1、卡通形象可以是单体,也可以是群组,应符合构思新颖,简洁美观,色彩鲜明的要求,充分体现新泾一村第一居民区民风淳朴、善良团结的形象要求;
2、卡通形象要求具有人性化与亲和力,卡通形象设计可以抽象,可以具象,也可以拟人化,可以选择动物、植物、人物或其它自创卡通形象,也可以做上述多种组合;
3、卡通形象设计应适合动画、Flash创作、平面媒体等各种广告载体,方便变幻不同颜色印刷成平面形象和制成立体化模型;
4、卡通形象的设计需配有吉祥物名称。名称应富有特色、简洁响亮、上口易记(请标注于设计图稿的正下方),如果卡通形象是由一组形象组成,则应给群体和每个原型设计一个名称。
二、设计方案的创作声明
1、卡通形象设计稿不得违反法律法规;
2、卡通形象设计稿必须为原创作品,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不属于公开作品;
3、卡通形象设计稿应明显区别于其它任何地区或行业;
4、应征作者一经送达应征作品,即表示自愿参加。
三、投稿方式
1、卡通形象设计方案为A4彩色稿,平面图、三维图、手绘或电脑绘制电子版皆可,注明卡通形象及创意说明,将设计者简介及联系方式附设计稿;
2、设计方案一经录用,其所有权与使用权归新泾一村第一居民区委员会所有;
3、投稿日期从2016年4月17日起至2016年10月31日止;
4、参赛者可通过电子邮件传送以及实地投送等方式递交应征作品。
1)咨询电话:(021)52184347
2)电子邮箱:
yuxubo@vip.changning.sh.cn
3)联系地址:上海市长宁区新泾一村210号101室
4)联 系 人:余旭波
http://mp.weixin.qq.com/s?__biz= ... NTYzMw==&scene=6#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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