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运动品牌“乔丹”因涉嫌侵权美国知名运动品牌Jordan,被后者起诉,在最高人民法院尚未给出最终判决之时,中国又有一家企业引发网友集体吐槽。
近日,与“乔丹”一样来自福建的公司在当地召开了发布会,推出了“安可玛汀(Uncle Martian)”品牌。因与美国知名品牌安德玛(Under Armour)神似,Uncle Martian被网友直言其是继“乔丹”之后又一个“打擦边球”的山寨品牌。
中国新鞋企品牌让美国公司不淡定
以下是两个品牌的logo:
左图为Uncle Martian,右图为Under Armour
两者的logo都是由字母“U”和“N”组成,不同的是Uncle Martian的两个字母没有交叉,Under Armour则是上下交叉的。
图片来源:新浪微博
安德玛是什么品牌?国内绝大部分爱运动的同学都非常了解。据悉,它成立于1996年,2014年其营收一举超过了阿迪达斯,在美国成为仅次于耐克的第二大运动品牌。
有消息还称,在高性能紧身运动服市场,安德玛以75%的市场占有率,远远抛离耐克和阿迪达斯;在包含运动鞋的专业体育用品市场,安德玛占比31%,仅次于占比36%的耐克。
不过,Uncle Martian用自己的“姿态”进军运动服饰市场,Uncle Martian在其官方微博第一条介绍其品牌内涵:
因为品牌logo设计与安德玛实在太相似,引发了不少网友的吐槽。
下面的评论是这样的:
国外老牌媒体包括华尔街日报、纽约时报、财富杂志,以及Business Insider、Mashable等新兴媒体纷纷对此进行了报道。
国外网友的评论是这样的。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Uncle Martian品牌隶属于福建省廷飞龙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廷飞龙体育),其工商资料显示,该公司成立于1990年,注册资本800万,主要经营体育器材、鞋、服装等。
值得注意的是,这家公司旗下还有一个“N品牌”也被质疑山寨了美国运动品牌New Balance。
有媒体报道称,新百伦贸易(中国)有限公司和Under Armour安德玛中国公司已经注意到福建廷飞龙体育的举动,两家公司均表示对此事高度关注,并否认与福建廷飞龙体育公司有任何商业往来和相关合作。两家运动巨头中国公司均表示会将此事交由公司的法务部门处理,并对事态发展做持续关注和跟进。
美国安德玛品牌还正式回应了称将采取一切商业和法律手段抵制这种公然侵权的行为。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查询发现,Under Armour已经于2003年在中国内地注册了X字形商标。
5月5日,每日经济新闻(微信号:nbdnews)记者致电安德玛中国官方咨询电话,有品牌相关人士告诉记者,目前安德玛公司已经注意到了Uncle Martian这个品牌,相关部门也在通过相应的手段保护公司品牌的形象和权益,同时也在提醒消费者和经销商谨慎选择。
记者试图联系廷飞龙体育公司,但该公司目前没有官方网站,通过查询公开电话后,也没能联系上该公司。
不过,对于旗下品牌被指抄袭、山寨等问题,廷飞龙公司也有自己的话说。近日,廷飞龙公司总经理黄灿龙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表示,廷飞龙体育用品公司经营的是自主品牌,与新百伦和UA没有任何关系。他说:“我们做自己的品牌和产品。至于样式、标识看上去相似的问题,像与不像消费者说了算,我们在合理的范围内做合理的产品。至于有人质疑我们打擦边球,这是外界观点,Uncle Martian也做了好几年,没有跨越边界。”
乔丹体育被诉侵权案至今悬而未决
每日经济新闻(微信号:nbdnews)记者发现,国内知名的几个运动品牌,包括安踏、特步、乔丹、361度、鸿星尔克、德尔惠、匹克、贵人鸟等都属于晋江系运动品牌。因为这些品牌习惯在中央电视台体育频道搞广告轰炸,以至于有人戏称CCTV-5为“晋江频道”。
南方周末曾报道称,安踏“成功”之后,晋江及泉州便涌现出康踏、贝踏、锐踏、耐踏、质踏、新踏、稳踏、建踏、国踏、宇踏等品牌。叫某克(随“耐克”)、某迪(随“阿迪达斯”)、某步(随“锐步”)跟风国际品牌者也不少,耐迪龙(Naidilong)、艾迪耐斯(ADDNICE)和阿迪王(Adivon)等通过打擦边球,现在也有了一定知名度。
其中最引发全国瞩目的还是乔丹体育被“飞人”乔丹本人诉侵权一案。
2012年2月23日凌晨,前NBA球星迈克尔·乔丹通过媒体宣布,已向中国某法院起诉乔丹体育涉嫌侵犯其姓名权。并对乔丹体育的六项诉讼请求包括:要求法院确立乔丹体育停止侵权行为;澄清该公司品牌和乔丹本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提出了上千万元人民币的精神损害赔偿等。
不过直至今年的4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开庭审“乔丹”商标纠纷案,但并未当庭宣判。
事实上,早在2011年11月25日,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就审核通过了乔丹体育IPO(首次公开募股)的申请,但因与 “飞人”乔丹的官司,至今依然未能登陆A股市场。
侵权、山寨……在一个法律制度健全的社会,品牌方都十分注重自己的品牌形象保护,所以一旦有人或企业真的涉及到侵权问题,赔偿的代价也极大。
2006年,上海新百伦公司成立,主要负责在国内销售New Balance运动鞋系列产品,并很快便占领了很大的跑鞋市场份额。在此过程中,为了适应中国市场文化,该公司选择了使用“新百伦”的中文名进行宣传和营销,在其宣传产品的广告中使用“新百伦New Balance”标识。
但“新百伦”商标早在1996年就被广州的周姓男士注册,随后该男士以侵权为由,将新百伦贸易(中国)有限公司以及其在广州的一家经销商告上法庭。广州中院一审判决:被告新百伦贸易(中国)有限公司立即停止将“新百伦”用于标识及宣传其商品的行为,并赔偿人民币9800万元。
本文为|每日经济新闻 nbdnews 原创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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