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塑造石浦渔港旅游品牌,进一步提升石浦渔港旅游知名度和美誉度,石浦渔港管委会拟组织面向社会公开有奖征集石浦渔港旅游形象宣传口号的活动。
征集内容
石浦渔港旅游形象宣传口号
征集时间
2016年5月5日至5月31日
征集要求
1
此次征集的形象宣传口号涵盖石浦渔港古城、檀头山岛及石浦渔港范围的整体旅游形象。
2
形象宣传口号需主题鲜明,寓意深刻,富有创意,词语精炼,易记易传,能准确反映石浦渔港旅游形象,突出石浦的文化内涵和资源优势,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和感召力。
3
形象宣传口号不超过20字(中英文双语对照更佳),须附上简要的创意说明(100至500字),作品须为原创,未曾公开发表。
投稿方式
1
对外征集
邮寄投稿
地址:宁波市象山县石浦镇渔港中路58号海峡广场2号楼3F(石浦渔港管委会办公室收)
※信封封面请注明:旅游形象口号征集
联系电话:0574-65977519
邮 编:315731
邮箱投稿
1776364345@qq.com
评选及奖励
由主办方初选出20条宣传口号,将分别发布县各级媒体及网站,由观众和网友推选“最受欢迎的石浦渔港宣传口号”,得票数最高的前三名将获得奖励。
1
一等奖(1名)奖金 5000元
2
二等奖(1名)奖金 2000元
3
三等奖(1名)奖金 1000元
特别声明
1
所有入选作品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必须为原创作品,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不属于公开作品。入选作品或任何用于创作的素材均不得侵犯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商标权、专有权或其他权利,如产生纠纷,由提供者自负责任。
2
本次活动不收报名费,应征稿件邮寄和制作等费用自理。主办方对参投稿件在邮寄途中的损坏和丢失不负有责任,应征稿件无论采用与否,恕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3
所有入选作品,主办单位有权进行修改,并将其用于相关活动宣传、画册、展览以及公益宣传等,并不再另付稿酬。
4
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石浦渔港管委会所有,凡投稿人均视为同意并遵守活动主办方的一切规定及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