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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惠州市“税宣新标杆”税收宣传标语有奖征集活动 [打印本页]

作者: 一叶清秋    时间: 2016-5-6 20:05
标题: 惠州市“税宣新标杆”税收宣传标语有奖征集活动
本帖最后由 码头发布 于 2016-5-6 20:13 编辑

    为充分发挥税收宣传在税收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有效促进全社会依法诚信纳税意识和税法遵从度的不断提高,营造全社会诚信纳税氛围,擦亮惠州税宣品牌,展示“十三五”税收工作良好开局。4月11日至5月31日,惠州市国家税务局、惠州市地方税务局联合惠州文明网、今日惠州网举办“税宣新标杆”税收宣传标语征集活动。
  围绕“聚焦营改增试点 助力供给侧改革”主题,通过网络文明传播活动集聚全民智慧,让广大市民都参与到税收宣传活动中,提高公民依法诚信纳税意识,提升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和满意度,构建良性互动的征纳关系,营造融洽和谐的税收法治环境,进一步推进惠州诚信建设。惠州市国家税务局、惠州市地方税务局联合惠州文明网举办“税宣新标杆”税收宣传标语征集网络文明传播活动。  
  惠州市民可通过微博、微信、论坛参与活动, 活动作品要求需用精炼的语言抒发对新时期税务部门的期盼,描绘税收助力城市发展,提升民生幸福的美好愿景。标语可以从税收理念、纳税遵从、征纳关系、税务形象等各方面展开,要求既有全国普适性,又能够体现惠州本土特色。  
  参与方式:
  1、微博:以#诚信纳税#为关键词,通过新浪微博写下自己税收宣传标语的应征稿,标语前注明“【税宣标语】”,并简要说明标语的含义,并@惠州文明网。2、微信:关注惠州文明网官方订阅号“文明惠州”,并通过后台发送自己税收宣传标语的应征稿,同时简要说明标语的含义+投稿人名字+联系方式。3、论坛:在文明论坛的“税宣新标杆”税收宣传标语征集网上征集活动的主题帖点击“我要参加”参与活动,并回帖写出自己的标语和简要说明标语的含义。  
  评奖方式:
  5月17日至5月27日为作品展示和评奖。评奖采用“微信投票+专家评审”的形式,总分100分,微信网络投票占比40分,评委评审占比60分。将所有“税宣新标杆”税收宣传标语征集作品收集齐后,通过微博、论坛、微信、博客等平台展示,5月19日至5月27日启动微信投票。5月28日对作品进行专家评审,综合微信投票和专家评审的总分,于5月31日公布最终获奖名单。
  奖项设置:
  征集活动共评选出一等奖1名,奖金2000元;二等奖2名,每人奖金1500元;三等奖3名,每人奖金1000元。微信投票设置作品人气奖:一等奖1名,奖励价值500元礼品;二等奖2名,每人奖励价值300元礼品;三等奖3名,每人奖励价值200元礼品。抽取200名参与微信投票的网友颁发参与奖,每人奖励价值24元纪念品一份。征集活动结束后,在参加微博、博客、微信、论坛活动的网友中抽取20名幸运儿,每位奖励价值50元小礼品一份。
  参加活动注意事项:  
  (一)作品要求导向正确,内容健康,宣传形象正面,紧扣税收宣传主题,有较高的思想性、艺术性。  
  (二)领取奖项时将对获奖者进行必要的身份验证,所得奖项与真实身份不符的将取消获奖资格。  
  (三)参加网络文明传播活动不收取费用。  
  (四)参加活动必须保证所编写、传播内容和作品的原创性和真实性,严禁抄袭、剽窃、造假等行为。如有违反,文责自负。  
  (五)主、承办单位不承担活动参与者作品著作权等方面的有关责任,一切与作品相关的侵权纠纷完全由活动参与者自行解决。  
  (六)参加征集活动的税宣标语所有权归作者,使用权归惠州市国家税务局、惠州市地方税务局、惠州文明网和今日惠州网,税宣标语用于税收公益宣传活动(如广告设计、出版刊登作品、媒体展示、非商业性推广等),不另付稿酬。  
  (七)主、承办单位保留对活动各项细则的最终解释权。  


http://hz.wenming.cn/ecjj/201604/t20160411_2476576.htm



作者: huangshan100    时间: 2016-5-7 1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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