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码头论坛_LOGO_广告语_名字_征文_歌曲_包装_景观_文创征集网

标题: 江宁创意园区名称、标识征集启示 [打印本页]

作者: 方舟    时间: 2016-5-7 08:07
标题: 江宁创意园区名称、标识征集启示
本帖最后由 码头发布 于 2018-2-4 09:45 编辑

详细内容   
1主办单位
南京网新科技文化产业有限公司
2征稿对象
全国设计师、设计机构、高等院校设计专业师生、以及有相关设计实践的人士及有好思路的人士均可投稿参评。
3类别及奖金
      1. 项目运营公司名称+logo(倾向但不限于包含“沣”字 )    中标者获奖金10000元
      2. 牛首创意园(暂用名)名称+logo(必须包含“牛首“二字) 中标者获奖金15000元
注:除奖金外,并颁发荣誉证书。
4征稿时间
      征集阶段:2016年5月5日-2016年6月3日
5投稿要求
    1、投稿作品须结合公司、园区理念定位,方便记忆、具有独特辨识性。须为作者原创,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等相关权利。
    2、投稿作品一律提交电子稿件,文件规格为:JPG图片格式、300dpi及部分应用效果图。
    3、投稿作品的文件夹名为:姓名+作品题目,每位作者投稿作品不能超过5件(或5个系列)。
    4、每位作者需以Word文档或ppt形式为自己的作品进行设计理念阐述和登记自己所在地址、联系方式。
    5、 投稿方式:通过电子邮件,按上述要求,将投稿作品一次性发送到主办方电子邮箱:kelly.li@fender.net.com
6项目资料背景
       资料下载地址:http://dwz.cn/3h4fIn   
相关申明
设计作品一经投稿入选,则视为同意主办方拥有设计作品著作权(即著作权法中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的内容),上述著作权全部转让给主办方所有,且主办方对作品有永久使用权,主办方不再额外支付报酬,上述转让的效力追溯自参选作品创作完成之日。根据相关法律,参选作品及资料的著作权中的部分权利(即为著作权法中第十条第一款第1项至第4项的内容),设计人保证对该等权利做出如下安排:
1、对于著作权中的署名权、发表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设计人不可撤销地、排他地授权活动主办方行使,投稿人设计人如违反上述约定,将承担违约的法律责任,赔偿给主办方造成的损失。上述著作权许可主办方不再额外支付报酬。
2、投稿人设计人确认并同意,投稿人设计人做出的上述“排他性”转让或授权指排除包括设计人本人对相关权利的行使,活动主办方有权随时将上述权利向任何其他第三方进行许可、再授权或再转让。
3、设计人除在学术报告和学术研究中可使用入围设计作品外,不得自行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主办方作为著作权所有人有权依据法律法规自由使用设计作品,有权向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注册商标。
合法用途
   (一)设计人必须是设计方案的原创作者,设计人保证提交的设计方案为首次发表且不会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及其他的在先权利。若发生由此造成的任何纠纷,一切法律责任及造成的损失由设计人承担。
   (二)凡参加本次征集的投稿者均被视为同意并接受本声明,无须书面或其他方式予以确认。获奖作者在领取奖金的同时还需签订书面协议,以书面形式对上述事项再次作出书面确认。
   (三)本次活动所有有关的一切争议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
   (四)所有来稿作品不再退回,请投稿者自留底稿。
   (五)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欢迎光临 征集码头论坛_LOGO_广告语_名字_征文_歌曲_包装_景观_文创征集网 (http://zhengjimtcn.com/)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