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准确界定乌海城市发展定位,彰显城市特色与个性,提升乌海城市美誉度和关注度,增强市民的认同感、归宿感和自豪感,凝聚全市人民共同创造富裕、美丽、文明、和谐、幸福乌海的正能量,中共乌海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局决定从即日起面向全国开展乌海城市文化定位、形象标识设计、“市歌”、“市树”、“市花”、广告语等公开征集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中共乌海市委宣传部 乌海市文化局
二、征集时间
2014年8月1日至9月30日
三、征集内容
城市文化定位、形象标识设计、“市歌”、“市树”、“市花”、广告语。
四、征集方式
面向全国有奖公开征集
五、征集要求
(一)城市文化定位
1.要紧扣乌海历史文化、经济发展、地域特色、自然资源等实际情况,充分反映乌海城市整体特色和区位发展优势,体现乌海城市独特性、差异性,成为乌海理念识别。
2.要能够充分发挥文化定位在促进乌海经济社会发展,塑造城市形象,增强城市竞争力和凝聚度等软实力方面的作用。
3.要有尽可能详细的说明和阐述,具有通俗性和传播性,文字精炼、概括准确,适合各类媒体传播推广。
(二)城市形象标识设计
1.要充分体现乌海历史文化内涵和地域特色元素。
2.要富有创意、简洁明快、形象生动、和谐美观,具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和可识别性。
①体现历史文化与现代时尚的结合,既要体现乌海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又要体现现代特征和时尚气息,具有时代感和艺术感。
②体现地域特色与国际潮流的结合,既要体现乌海地域特色,得到市民的广泛认同,又要符合国际标准与规范。
③体现抽象设计与具体形象的结合,既给人以丰富的想象空间,又吸收乌海的具体形象,使人能够很容易联想到乌海。
3.应征作品应包含城市标识的绘制形象和设计说明等内容。
①城市形象标识设计的绘制形象可以由单幅图稿表现,也可以由不同色彩的多幅图稿组成。
②城市形象标识设计要易于制作,便于使用,可在各种场合、标牌和载体上使用,符合不同材质制作需要,在表现形式和技术手段上,适用于平面、立体和电子媒介的传播和再创作。
③城市形象标识设计应考虑形象标识设计图案和乌海城市名称形象标识文字(中文、拼音或中英文对照均可)的综合应用。
④城市形象标识设计说明应有助于评选时评委对作品的理解,主要阐述城市标识的设计思路、理念和含义。
4.城市形象设计标识要包括城市颜色设计,城市颜色要能够反映乌海城市精神,体现城市发展脉络及历史、文化、美学等信息,标识中体现出来的乌海城市颜色或色彩要拥有可意象的形象感。
5.应征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也未以任何方式为公众所知。
(三)“市歌”、“市树”、“市花”
“市歌”:能够综合展现乌海历史文化、现实风貌、地域特色、人文精神,赞美乌海崭新形象;歌曲旋律优美,歌词朗朗上口,易学易唱易传,形象生动,具有强烈的时代感和感染力;词曲体裁、风格、表现手法提倡多姿多彩,独唱、重唱、合唱等形式均可。应征歌曲须提供完整的无声伴奏小样和完整的有声演唱录音(小样可以选择CD、CD-R或MP3等形式),以及歌词、曲谱(五线谱或简谱)、歌曲小样、千字之内的创作理念说明。
“市树”:按照形神兼顾、雅俗共赏、乡土树种、地方特色的原则,选择的树种具有代表性和象征意义,适宜本地种植,栽培历史悠久,较强的观赏性,大面积栽培能够产生良好的生态效益,能反映乌海的自然地理特点,能代表乌海的城市形象。
“市花”:本地原产或在本地栽培历史悠久,品种、形态、色彩、香韵有较强的艺术感染力,适应性强、耐旱耐久,具有深厚文化内涵和观赏价值等。
(四)广告语
广告语要有创意,要结合乌海的区位优势、人文精神、历史底蕴、城市特点进行提炼概括,突出乌海特色,观点鲜明,通俗易懂,表述准确,逻辑清晰,能使人过目不忘,便于记忆、传播。
六、评选办法
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由主办单位邀请有关专家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筛选出城市文化定位表述5种、城市形象标识设计5种,“市歌”5首、“市树” 5种、“市花”5种,城市广告语10条。筛选出的作品在乌海市人民政府信息网站,乌海人民广播电台、电视台、乌海日报等主要媒体面向社会公布。组织市民投票,评选出城市文化定位表述3种、城市形象标识设计3种,“市歌”3首、“市树”3种、 “市花” 3种、城市广告语10条等入围作品。评选工作结束后,由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入围作品进行最终评定。被采用的作品,将在乌海日报等主要媒体进行刊登播报。
七、奖励办法
城市文化定位入围奖3名,各奖励人民币3000元;选中奖1名,奖励人民币10000元,不选用不奖励。
城市形象标识设计入围奖3名,各奖励人民币3000元;选中奖1名,奖励人民币5000元,不选用不奖励。
“市歌”入围奖3名,各奖励人民币3000元;选中奖1名,奖励人民币5000元,不选用不奖励。
“市树”入围奖3名,各奖励人民币1000元;选中奖1名,奖励人民币2000元,不选用不奖励。
“市花”入围奖3名,各奖励人民币1000元;选中奖1名,奖励人民币2000元,不选用不奖励。
城市广告语入围10条,每条奖励人民币200元,选用5条,每条奖励人民币500元,不选用不奖励。
八、投稿方式
稿件可以直接送达、信函投稿或电子邮件投稿等方式投稿。
1.直接送达和信函投稿地址:内蒙古乌海市海勃湾区滨河区市行政中心A座604室(乌海市文化局市场科),邮编:016000;电子邮件投稿地址:whswhjsck@163.com。联系人:李树东,联系电话:0473-3998667。
2.根据投稿内容,请在信函背面或电子邮件主题中注明乌海城市文化定位征集、乌海城市形象标识设计征集、乌海“市歌、市树、市花”征集、乌海城市广告语征集等字样,并内附作者真实姓名、身份证号、通信地址、单位、联络方式,以及千字之内的创作说明。
3.积极鼓励具有一定资质资历和丰富设计经验的专业团队或公司投稿。
九、相关说明
1.根据《著作权法》有关规定,活动主办单位对入围、获奖作品拥有所有权,有权对入围、获奖作品进行修改,并不再另付稿酬。
2.获奖作品内容相同的,奖励最先收到的作品(以书信邮戳或电子邮箱收件时间为准)。
3.因误寄等非主办单位原因造成应征作品收件延误或丢失的,主办单位不承担责任。
4.涉嫌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的,投稿人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对经查实有侵犯他人著作权行为的参赛者,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如已发放奖金则原额追回。
5. 获奖者可凭有效身份证件到征集活动办公室(乌海市文化局办公室)领取奖金,或以银行转账方式发放。
6.为方便创作,请登录乌海市人民政府信息网、乌海市文化局网站、乌海日报等有关网络新闻媒体,以便进一步了解乌海地区人文历史、社会文化、经济发展等基本情况。
7.所有应征稿件概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被最终采用的作品,创作者要签订著作权转让承诺书。
8.凡投稿人均被视为认可本次活动有关要求。
9.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
附:1.征集活动报名表
2.乌海城市文化定位、形象标识设计、“市歌”、“市树”、“市花”、广告语征集活动著作权转让承诺书
中共乌海市委宣传部 乌海市文化局
2014年7月31日
征集活动报名表 (37.50 KB) |
欢迎光临 征集码头论坛_LOGO_广告语_名字_征文_歌曲_包装_景观_文创征集网 (http://zhengjimtcn.com/) | Powered by Discuz! X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