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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质检总局>《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知 .. [打印本页]

作者: 方舟    时间: 2014-8-15 14:28
标题: <质检总局>《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知 ..
竞赛须知
  《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经2012年10月10日国务院第219次常务会议通过,于2012年10月22日公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为进一步加大《条例》宣传力度,普及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知识,为《条例》的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国家质检总局现开展《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知识竞赛活动。

  1.竞赛试题共60题,设单项选择题、不定项选择题和判断题,共计100分。

  2.竞赛采用纸质和网络两种答题形式,每人只可选择纸质或网络答题一种方式,多答无效。

  试题刊登在2013年1月4日《中国质量报》和《中国国门时报》上。纸质答题的参赛者,请在答题卡上将正确答案涂黑。将答题卡剪下,贴足邮资寄至:(100029)北京市朝阳区育慧南路3号中国质检报刊社知识竞赛办公室。答题卡复制有效,每人限答一次,多答无效。

  网络答题从2013年1月5日开始,参赛者可登录国家质检总局网站(http://www.aqsiq.gov.cn/)首页、中国质量新闻网(http://www.cqn.com.cn/)首页、中国经济网质量监督频道(http://www.c1.cn/)首页、中国质量网(http://www.chinatt315.org.cn/)首页专栏进行在线答题。

  3.答题截止日期为2013年2月8日。纸质答题以当地邮戳为准,网络答题系统将于2013年2月8日24∶00时自动关闭。

  4.竞赛设社会公众类奖项和企业类奖项。社会公众类设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50名。按照成绩高低顺序确定获奖者。成绩相同的,以抽奖方式产生获奖者。奖金分别为800元、500元、300元,同时颁发获奖证书。企业类奖项参赛者为企业,按成绩及参赛人数评出20个企业,颁发《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知识竞赛“先进单位”奖杯和证书。

  5.本次竞赛试题答案及获奖结果将于2013年2月底在《中国质量报》、《中国国门时报》及国家质检总局网站、中国质量新闻网、中国经济网、中国质量网上公布。

  6.主办方将及时通知获奖者,请答题人填写真实有效个人信息。

  欢迎广大企业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知识竞赛办公室联系电话:010-84636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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