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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5000元 逍林镇城镇形象标识(LOGO)等你来创! 7,15 [打印本页]

作者: 方舟    时间: 2016-6-30 08:47
标题: 5000元 逍林镇城镇形象标识(LOGO)等你来创! 7,15

  逍林镇位于东海之滨,杭州湾南岸。逍林俗称小路头,属余姚上林乡管辖。1935年,上林乡改为林西乡。1937年,将小路头的“小”字改为“逍”,与上林乡的“林”字合为“逍林”。1954年,逍林乡划归慈溪县,成为重要乡镇。逍林历史悠久,文化灿烂,交通便捷,环境优雅,商贸发达,是浙江省级中心镇。近年来,逍林立足“慈溪城东新城区”发展定位,经济得到快速发展,城镇品位逐年提升,相继获得国家级生态镇、全国农村基层团建示范乡镇、浙江省优秀中心镇、浙江省文化强镇、浙江省教育强镇、浙江省体育强镇等荣誉称号。


    为了塑造逍林宣传品牌形象
      彰显城镇发展特色
 现特向社会公开征集城镇形象标识(LOGO)

一、主办方
  本次征集活动的主办方为中共慈溪市逍林镇委员会、慈溪市逍林镇人民政府。

二、征集对象
  所有专业机构、公司、专业设计人士和设计爱好者,以个人或公司名义均可参加征集活动。

三、征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7月15日止。


四、征集要求
  1、作品应主题鲜明,内涵丰富,既要体现逍林历史人文底蕴,又要结合“慈溪城东新城区”的目标定位,体现城镇经济社会发展的理念元素和气质特征。
  2、作品要构思精巧、简洁明了、色彩鲜明、线条流畅,具有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易于辨识、制作和缩小放大,应适用于作为网站logo,城镇标识、宣传品logo等各类宣传载体。
  3、作品以电子稿或手画稿形式提交均可,要注明200字左右的创意说明。
  4、参评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如有侵权情况发生,由应征者自行承担法律责任,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征集过程中若出现相同设计方案,则以收件时间先后确定第一创意者。作品一经采用,版权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对录用的作品有修改与使用权。本次征集活动未尽事宜解释权归逍林镇人民政府所有。

五、投稿方式
  作品报送须标注姓名(单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地址)。
  电子稿请发送至邮箱xiaolinzhenzhengfu@163.com,邮件主题为:形象标识征集+姓名(单位)。
  手画稿请寄送至逍林镇政府宣传办(逍林镇园丁路58号),邮编:315321,联系电话:63501645。
  来稿一律不予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六、奖励办法
  评选采用主办方组织专题评审,评选结果设录用奖1名,奖金5000元;入围奖2名,奖金1000元。


                      中共慈溪市逍林镇委员会
慈溪市逍林镇人民政府
2016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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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码头发布    时间: 2016-7-15 10:21
http://www.zhengjimt.com/content/722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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