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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16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网络安全公益广告征集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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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engyou
时间:
2016-7-12 17:51
标题:
“2016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网络安全公益广告征集启动
本帖最后由 码头发布 于 2016-7-12 21:38 编辑
网络安全公益广告征集启动
“2016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将于9月19至25日举行。为让公众更好地理解网络安全,增强全社会的网络安全意识,提升广大网民网络安全基本技能,倡导依法上网文明上网, 中央网信办和工信部等六部委联手向社会各界征集网络安全主题公益广告。工业和信息化部特委托中国互联网协会向系统内单位及社会各界征集网络安全主题公益广告。
一、征集主题和内容
主题: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
内容:面向公众征集数据安全、个人信息安全、手机安全、打击通讯信息诈骗、打击网络犯罪等增强网络安全意识和提升网络安全技能的宣教作品。
二、征集类型及要求
1.征集类型。公益广告征集类型包括微视频(音频)、卡通漫画、口号标语等。
2.作品要求:
微视频时长控制在5分钟内,并具有完整的故事情节和可观赏性;音频时长控制在60秒内。
卡通漫画类作品故事情节完整、寓意深刻。
口号标语要言简意赅、便于记忆和传播,字数一般不超过12字,并有明确的释义。
3.参与对象:工信系统内单位及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与。
4.作品提交截止时间:2016年7月25日
5.联系人信息
联系人:中国互联网协会 刘晓晨
电话:(010)66414321-813
电子邮箱:
liuxc@isc.org.cn
三、奖项设置
微视频(音频)奖。优秀奖12名,奖金3万元;优胜奖24名,奖金5000元。
卡通漫画奖。优秀奖12名,奖金3万元;优胜奖24名,奖金5000元。
口号标语奖。优秀奖24名,奖金2000元。
四、宣传
2016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期间,评选出的获奖公益广告将通过中央新闻网站、重点商业网站、视频网站、电视台、电台城市公交电视、户外大屏等进行推送和展映。
五、版权说明
1.来稿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严禁抄袭,模仿他人作品,一经发现取消参评、展示资格,若发生法律纠纷,由作者自行承担。
2.所有入选作品的版权均归作品征集机构所有,参选作品可以被作品征集机构通过任何宣传形式进行改编、推广和传播。
3.参选作者自将参选作品送交征集评选活动之日起,即认同由作品征集机构及其合作的第三方将其报送的作品进行再创作。
4.本次征集不收取任何费用,凡投稿作品无论采用与否,寄送的有关资料和文件概不退还,请自留备份。
5.本次征集活动解释权属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推进办公室。
http://tieba.baidu.com/p/4642014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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