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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888元 征集九之马影业卡通形象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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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方舟
时间:
2016-7-26 08:07
标题:
888元 征集九之马影业卡通形象设计
本帖最后由 码头发布 于 2016-7-26 09:06 编辑
活动介绍
1、公司介绍:
九之马影业是一家以影视项目研发、 娱乐产业投资、IP运营及影游资源整合为核心, 专注于影视业务和泛娱乐产品开发的创新型影视娱乐产业链平台。致力于打造成为一家“影视+旅游+互联网”的创新型影视服务企业。
更多创作灵感请登录:
九之马影视官网:
www.jzmys.ne
微信公众号:九之马影业
2、部分参考作品如下:
3、颜色
尽量以明亮色系为主,针对童星业务,适合儿童的审美,具有亲和力和感召力。
征集须知
1.设计作品手绘或软件制作均可,手绘作品需扫描成电子版;标注作品名称、作者姓名及联系方式,请勿注明在设计图案上。
2.图稿格式标准:JPG.PNG等
3.文件大小:A4幅面、分辨率150dpi,每个作品版面不超过3张,单张版面作品不超5MB。
征集时间
自公布之日起至8月10号截止。
投稿方式
设计的作品请压缩后发送至电子邮箱:
642331980@qq.com
评选方式
1、本公司组成征集活动评审委员会,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认真评审。
2、评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遵循评选标准和评审程序,并通过九之马影视官网和公众微信号对外公布评选结果。
奖励办法
参赛作品被企业征用者可获得888元奖励资金
特别声明
1、根据《著作权法》规定,凡获奖应征作品,作者(投稿人)须承诺其作品的著作权全部归浙江九之马影视文化有限公司所有。
2、凡获奖应征作品,作者(投稿人)须承诺其作品为原创,无侵犯他人著作权行为,否则后果由投稿人自行负责。
3、 浙江九之马影视文化有限公司有权对获奖作品作任何形式的修改而无须征得应征者的同意。参赛作品概不退还,请应征者自留稿底。
4、浙江九之马影视文化有限公司除根据本征集方案的有关规定,向有关应征者支付奖金外,将不再向应征者支付任何报酬和费用。应征者不得在任何时候以任何方式分享其获奖作品所带来的利润或其它利益。
5、凡投稿人均被视为已接受本征集公告的所有条款。
6、本次卡通形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浙江九之马影视文化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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