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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1000元 龙游好照片、老照片征集10月31日止 [打印本页]

作者: 方舟    时间: 2014-8-21 09:53
标题: 1000元 龙游好照片、老照片征集10月31日止
  一、征集范围

  1.龙游石窟、民居苑、三门源、十里荷花、浙江大竹海、绿春湖、乡村风貌等风景名胜的好照片;

  2.龙游境内各历史时期的风土人情、领导视察、名人活动、历史事件,特别是汽车拉力赛、龙舟赛等赛事的好照片;

  3.反映龙游境内历史变迁的城乡风貌的老照片;

  4.展现龙游境内美景的艺术照片。

  二、作品要求

  1.照片的黑白彩色不限,尺寸大小不限,传统与数码不限,原则上要求提供照片原件、底片或电子照片。

  2.照片图像清晰、内容真实,每张照片附上相应的简要文字说明(注明照片事由、时间、地点、人物、背景、拍摄者、联系方式等)。

  3.提供的照片和胶卷底片,符合征集需要的,将进行翻拍、扫描及冲洗,然后将提供的照片和胶卷底片全部退还。

  4.凡提供数码电子版照片的请提供者留底,不再退还。

  三、征集方式

  1.有偿征集。对本次征集活动主要采用有偿征集的办法,在全社会广泛征集反映龙游历史面貌的照片。照片一经确定入选收藏,即对照片提供者根据照片的年代与档案价值给予相应的奖励(人民币200-1000元)。

  2.接受捐赠。对收藏的老照片自愿捐赠的,一经收藏,将颁发有关捐赠证书,并视照片的价值给予一定的奖励。

  3.复制老照片。照片持有者若不愿捐赠原件,可复制照片赠与县风景旅游管理局,或约请县风景旅游管理局上门复制。经鉴定收藏的,将颁发有关捐赠证书,并给予一定的奖励。

  4.征集活动截止时间为2014年10月31日止。

  四、联系方式

  征集有关事宜,请与龙游县风景旅游管理局行管科联系,欢迎来电、来函及电子邮件咨询。

  联系人:马岚

  联系电话:7288601

  传真:7288807

  电子邮箱:150292982@qq.com

  龙游县风景旅游管理局地址:龙游县平政路28号

  龙游县风景旅游管理局

  二O一四年八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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