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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1000元 龙游好照片、老照片征集10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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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方舟
时间:
2014-8-21 09:53
标题:
1000元 龙游好照片、老照片征集10月31日止
一、征集范围
1.龙游石窟、民居苑、三门源、十里荷花、浙江大竹海、绿春湖、乡村风貌等风景名胜的好照片;
2.龙游境内各历史时期的风土人情、领导视察、名人活动、历史事件,特别是汽车拉力赛、龙舟赛等赛事的好照片;
3.反映龙游境内历史变迁的城乡风貌的老照片;
4.展现龙游境内美景的艺术照片。
二、作品要求
1.照片的黑白彩色不限,尺寸大小不限,传统与数码不限,原则上要求提供照片原件、底片或电子照片。
2.照片图像清晰、内容真实,每张照片附上相应的简要文字说明(注明照片事由、时间、地点、人物、背景、拍摄者、联系方式等)。
3.提供的照片和胶卷底片,符合征集需要的,将进行翻拍、扫描及冲洗,然后将提供的照片和胶卷底片全部退还。
4.凡提供数码电子版照片的请提供者留底,不再退还。
三、征集方式
1.有偿征集。对本次征集活动主要采用有偿征集的办法,在全社会广泛征集反映龙游历史面貌的照片。照片一经确定入选收藏,即对照片提供者根据照片的年代与档案价值给予相应的奖励(人民币200-1000元)。
2.接受捐赠。对收藏的老照片自愿捐赠的,一经收藏,将颁发有关捐赠证书,并视照片的价值给予一定的奖励。
3.复制老照片。照片持有者若不愿捐赠原件,可复制照片赠与县风景旅游管理局,或约请县风景旅游管理局上门复制。经鉴定收藏的,将颁发有关捐赠证书,并给予一定的奖励。
4.征集活动截止时间为2014年10月31日止。
四、联系方式
征集有关事宜,请与龙游县风景旅游管理局行管科联系,欢迎来电、来函及电子邮件咨询。
联系人:马岚
联系电话:7288601
传真:7288807
电子邮箱:
150292982@qq.com
龙游县风景旅游管理局地址:龙游县平政路28号
龙游县风景旅游管理局
二O一四年八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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