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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石浦渔港旅游宣传标语征集投票 [打印本页]

作者: 码头发布    时间: 2016-9-22 22:44
标题: 石浦渔港旅游宣传标语征集投票
为进一步宣传推介石浦渔港旅游区整体形象,提升石浦渔港旅区游知名度,象山县石浦渔港旅游开发管理委员会于2016年5月5日至5月31日开展了石浦渔港旅游形象宣传口号征集活动,得到了社会各界人士的广泛关注和积极参与,共收到投稿作品1506条,经过初步筛选出20作品公布在“石浦渔港旅游”官方微信平台,供广大网友进行网络投票,整个投票活动将于10月7日结束。最终,根据微信平台的投票做没话说确定得奖人选,给予一等奖5000元(1名)、二等奖2000元(1名)、三等奖1000元(1名)、入围奖200元(17名)现金奖励。希望广大网友为自己喜欢的旅游形象宣传口号作品踊跃投票!

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
二等奖1名:奖金2000元
三等奖1名:奖金1000元
入围奖17名:奖金200元

投票时间:9月23日至10月7日

投票方式:

关注“石浦渔港旅游”微信后,回复关键词“口号”即可进行投票。
第一步:关注“石浦渔港旅游”微信公众号
           (微信号:nbsptour)
第二步:“进入公众号”
第三步:打开输入栏输入关键字“口号”(发送)
第四步:进行投票。
入围作品如下
石浦渔港旅游形象宣传口号投票(单选)


作者: 码头发布    时间: 2016-9-22 22:44
特别声明
1.所有入选作品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必须为原创作品,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不属于公开作品。入选作品或任何用于创作的素材均不得侵犯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商标权、专有权或其他权利,如产生纠纷,由提供者自负责任。
2.本次活动不收报名费,应征稿件邮寄和制作等费用自理。主办方对参投稿件在邮寄途中的损坏和丢失不负有责任,应征稿件无论采用与否,恕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3.所有入选作品,主办单位有权进行修改,并将其用于相关活动宣传、画册、展览以及公益宣传等,并不再另付稿酬。
4.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石浦渔港管委会所有,凡投稿人均视为同意并遵守活动主办方的一切规定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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