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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我与《语文报》”有奖主题征文启事 [打印本页]

作者: 姜了    时间: 2016-9-26 14:24
标题: “我与《语文报》”有奖主题征文启事
“我与《语文报》”有奖主题征文启事



以“阅读成就精彩人生,报刊陪伴书香童年”为重点,响应国家开展的全民阅读行动,促进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传承和青少年精神家园的建设,根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部署,语文报社将举办“我与《语文报》”有奖主题征文活动。

一、主办单位:

  语文报社

  二、征文对象:

  全国中小学师生、家长、社会各界人士

  三、征文时间:

  即日起至10月31日截稿

  四、征文细则:

  1.本次活动属公益活动,不收参赛费。

  2.征文主题

  以“我与《语文报》”为主题,提倡少年儿童分享自己在读报过程中获得的体验、快乐和收获,鼓励成人回顾自己少年时期阅读《语文报》对于人生成长的意义,也可抒写与《语文报》的特殊情缘。

  3. 参考题目:我与《语文报》;记忆中的《语文报》;《语文报》伴我同行;《语文报》——我的精神导师

  4. 征文紧扣主题,抒发真情实感;文体不限,篇幅不限,题目自拟。

  5.应征稿件请附个人简介,注明姓名、职业、身份、详细通讯地址、电子信箱、联系电话等。

  6.普通稿件请邮寄至山西省太原市和平南路45号语文报社总编室(邮编:030024),电子文本请发送至woyuyuwenbao@163.com,并在标题栏注明“‘我与《语文报》’有奖征文”字样。

  五、活动揭晓

  2016年12月,获奖名单将在《语文报》、《语文报》手机报、中华语文网(www.zhyww.cn)、“语文报社”微信公众平台等媒体公布。

  

  六、表彰办法

  1. 大赛主办单位将给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和精美奖品;

  2. 将在语文报社的报纸、微博、手机报和微信公众平台,设立专栏,刊登优秀获奖征文;

  3. 获奖学生可成为《语文报》的小记者,今后可享有在本报优先发表文章的权利。

  七、咨询电话:0351-6378111

  联 系 人:张老师

  内容转载自公众号

来源http://learning.sohu.com/20160922/n46896831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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