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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5000元 赣州市“城市质量精神”有奖征集 [打印本页]

作者: 码头发布    时间: 2016-9-28 15:32
标题: 5000元 赣州市“城市质量精神”有奖征集
 市委、市政府已决定在我市开展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为加快我市质量文化建设,提升全民质量意识,赣州市质量兴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赣州市“城市质量精神”。

一、征集时间
  从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16年10月15日

二、征集要求
  (一)主题:立意鲜明,突出赣州市城市特色和质量强市理念。
  (二)内涵:立足质量,充分体现赣州质量文化的内涵、传统、理念、特色以及未来城市的发展方向;服务民生,展示人人关心质量、人人创造质量、人人享受质量的质量氛围。
  (三)格式:“城市质量精神”表述语要求高度凝练、言简意赅、寓意丰富、朗朗上口(原则上不超过16字),便于对外宣传,同时需提交“城市质量精神”文字解释说明,字数不超过500字。
  (四)版权:投稿人须保证所投稿件为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不参加其他评选活动,不属于公开作品,不易和其他短语或广告语相混淆,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或所有权,否则后果自负;稿件一经录用,其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归市质量兴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所有。

三、征集方式
  (一)征集作品可通过电子文档或纸质递送两种形式投稿;可个人报送或集体统一报送,作品数量不限。
  (二)所有应征稿件请注明“赣州市城市质量精神征集活动”字样、投稿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及联系方式。

四、评审方式
  市质量兴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对征集的作品进行评选,报市政府审定。

五、奖励方式及说明
  (一)本次城市质量精神征集活动确定入围作品10条(未达标可以空缺)。
  (二)被确定为城市质量精神的奖励人民币5000元、其他入围奖作品各奖励人民币500元;
  (三)所有提交的作品无论采用与否,恕不退还;
  (四)经采用的作品由主办方统一安排用于公益宣传;
  (五)本公告由赣州市质量兴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赣州市质量兴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赣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具体由质量科负责收集)
  联系电话:0797-8388229
  电子邮箱:gzsjzlk@jxzj.gov.cn
  邮寄地址:赣州市华坚南路68号
  邮政编码:341000
赣州市质量兴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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