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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00元 上海公益护照标志LOGO设计征集活动 [打印本页]

作者: 江南洪荒之力    时间: 2016-10-9 06:57
标题: 2000元 上海公益护照标志LOGO设计征集活动
本帖最后由 码头发布 于 2016-10-9 20:48 编辑

上海公益护照标志LOGO设计征集活动倒计时

9月30日,上海市民政局、市社会工作者协会、市公益服务促进中心(筹)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上海公益护照标志。征集时间截至2016年10月12日,要求参选作品必须是原创产品,展现“人人公益,处处可为”的上海城市公益风貌,融入创新理念和对公益事业的理解和想法。凡应征作品,采用电子邮件报送,邮件应命名为“标志+作者姓名+作品名称”。投稿邮箱:3377630079@qq.comshgycjzx@163.com


上海公益护照标志LOGO设计征集活动详情:

为贯彻落实《慈善法》,弘扬公益精神,展示上海城市形象,现面向社会征集上海公益护照标志。

  一、设计要求

  1、展现“人人公益,处处可为”的上海城市公益风貌,融入创新理念和对公益事业的理解和想法;

  2、作品可以为单件,也可以为一个系列,可采用手绘、Photoshop编辑、摄影等途径设计;

  3、设计图案有整体美感,具有较高的艺术性和创新性;

  4、设计作品应具有一定的生产可行性;

  5、必须是原创产品,无仿冒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6、曾经参加过其他设计竞赛或为第三方服务设计的产品方案不得参赛;

  二、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10月12日止。

  三、奖项设置

  1、采用作品奖1名,奖励人民币2000元;

  2、设参与奖10名,各奖励精美纪念品一份。

  四、报送方式

  凡应征作品,采用电子邮件报送,邮件应命名为“标志+作者姓名+作品名称”。

  投稿邮箱:3377630079@qq.com ,  shgycjzx@163.com

  五、评审方式:

  邀请相关专家组成评审团,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评审。

  六、注意事项:

  1、提交设计作品均未公开发表过。所有设计者必须是设计作品的合法拥有者,具有设计权,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凡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的,均由投稿本人承担一切后果,与上海市公益服务促进中心(筹)无关。

  2、设计作品一经采用,所有权和使用权均归上海市公益服务促进中心(筹),设计者不得再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该设计作品。未经上海市公益服务促进中心(筹)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发表或使用。

  3、征集结果公布后,未采用的作品即可自行处理。

  4、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上海市公益服务促进中心(筹)。

  上海市民政局

  上海市社会工作者协会

  上海市公益服务促进中心(筹)

  2016年9月30日

http://www.shmzj.gov.cn/gb/shmzj/node8/node194/u1ai433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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