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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万元 瓯海区委区政府“琦君散文奖”征稿启事 [打印本页]

作者: 江南洪荒之力    时间: 2016-10-14 13:22
标题: 2万元 瓯海区委区政府“琦君散文奖”征稿启事
本帖最后由 码头发布 于 2016-10-14 13:40 编辑

琦君是当代著名女作家,原名潘希珍,1917年7月出生在温州市瓯海区泽雅镇庙后村,在瞿溪度过了12年的童年生活。1949年赴台湾,后定居美国。2006年6月7日病逝于台北,享年90岁。琦君的代表作品有散文集、小说集及儿童文学作品等30余种,其中散文创作成就最高,如《烟愁》《溪边琐语》《琦君小品》等。  瓯海区人民政府、十月杂志社为弘扬和传承瓯海文化,为了纪念和弘扬琦君的卓越文学成就,挖掘瓯海地域人文内涵,弘扬瓯海区的人文魅力,让瓯海成为海内外寻找乡愁文化的高地,瓯海区委区政府联合《十月》杂志共同创办“琦君散文奖”这一专业文学奖项,力争用3——5届的时间,通过作品评奖、文人雅集,行走采风、名家论坛等灵活、丰富,有实效、有吸引力、有广泛参与性的系列活动,把“琦君散文奖”办成在海内外有广泛影响力的权威散文奖项。 本次活动由十月杂志社、瓯海区人民政府主办,瓯海区台湾事务办公室、瓯海区文联承办。
         一、评奖范围

A:“作品奖”,本奖项从十月杂志2016年刊发的全部散文作品中评出

B:“特别奖”,本奖项从2015年——2016年海内外公开出版的以书写“乡村、乡土、乡愁”为特色和以发掘、保护和弘扬地方历史文化为主题的优秀散文作品集中评出。

      二、评奖方式

A:“作品奖”,本奖项不接受在《十月》之外任何报刊发表的散文作品。

B:“特别奖”,2015年——2016年海内外公开出版的以书写“乡村、乡土、乡愁”为特色和已发掘、保护和弘扬地方历史文化为主题的散文作品集均在评奖之列。

c、参评者请将作品集5本(请附联系电话和通联)一并寄至:100120 北京北三环中路十月杂志社 王辉收。联系电话:(010)82028032

       三、征稿日期:

自即日起至2016年11月10日。


     四、奖项设立和奖金:

琦君散文奖”拟定为每年举办一次。评奖范围为每年在《十月》杂志发表的优秀散文作品3篇,每位获奖作家给予2万元人民币奖励,并颁发奖杯和荣誉证书。同时,该奖项另设“特别奖”1名,用以奖励反映和书写“乡村、乡土、乡情”为主题和以挖掘和保护地域历史文化为主题的公开出版散文作品集。

    五、评奖方式:

此次琦君散文奖评委会将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通过投票方式评出3篇“作品奖”和1部“特别奖”作品。为保证评奖的权威性和公正性,评委名单待评奖结果决出后再向社会公布。评奖过程中,不接受相关查询。

      六、评委会组成:

十月杂志社和瓯海区人民政府将邀请海内外有影响的作家、诗人、学者共同组成权威的评委会。

       七、颁奖:

2016年11月下旬在温州市瓯海区举行颁奖活动,届时将邀请获奖作者、部分评委参加。

十月杂志社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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