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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剑川旅游形象宣传口号征集公告 [打印本页]

作者: 码头发布    时间: 2016-10-20 10:40
标题: 剑川旅游形象宣传口号征集公告
为扩大剑川旅游宣传力度,提高剑川旅游知名度,充分展示剑川旅游的独特魅力,加快实施全域旅游,推动我县“旅游强县”建设,特面向社会各界人士、广大干部群众公开征集剑川旅游形象宣传口号。
一、征集内容:
剑川旅游形象宣传口号
二、征集时间:
自2016年10月17日起至2016年10月31日止(以投稿信件邮戳、网上提交时间或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三、征集范围:
全县范围内征集,组织或个人不限。
四、征集作品要求:
1.能准确反映剑川旅游形象,具有较强的亲和力、吸引力、感召力和宣传效果,能充分体现剑川白族生态旅游文化大景区的文化内涵和精髓,适用于旅游形象广告宣传需要。
2.口号内容要充分体现剑川“一湖”(剑湖)、“两城”(剑川古城、沙溪古镇)、“三山”(石宝山、千狮山、老君山)丰富文化生态旅游资源核心价值。
3.要体现剑川木雕、石雕、黑陶、布扎刺绣等传统手工艺品的匠心匠艺。
五、评选方法和标准:
1.本次征集活动具体由剑川县旅游委组织实施,县旅游委负责召集专家成立评审委员会。
2.宣传口号文字简练、主题突出、富有美感,寓意贴切、易读易记、朗朗上口,适合在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和公众场合宣传推介,具有强烈的视觉、听觉冲击力和震撼力;
3.旅游形象宣传口号以中文为主;
4.必须为原创,不得抄袭。若经查实为抄袭作品,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均由投稿人自行承担。
5.所有入选作品的知识产权及使用权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有权将其用于相关活动宣传、画册、展览以及公益宣传等。
6.本次征集稿件恕不退稿,请投稿者自留底稿。
7.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旅游委,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征集活动各项规则。
六、投稿方式:
投稿者可通过邮寄纸质材料或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投稿,在稿件中注明姓名、联系方式、通讯地址和邮编,并在信封左下角或电子邮件标题中注明“剑川县旅游形象宣传口号”字样。
邮寄地址:剑川县金华镇北门外街28号
邮政编码:671300。
电子邮箱地址:jclvyouxinxi@163.com
联系人:赵玉梅
联系电话:0872-3087121

剑川县旅游资源保护建设管理委员会
                       2016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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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江南洪荒之力    时间: 2016-10-20 10:51
又是政府公益征集,烦透了
作者: 平凡人士    时间: 2016-10-20 11:20
假借公益之名,行不劳而获之实,政府带头吃白食真的很可耻,可耻!、可耻!、可耻!可耻!、可耻!、可耻!可耻!、可耻!、可耻!可耻!、可耻!、可耻!可耻!、可耻!、可耻!可耻!、可耻!、可耻!可耻!、可耻!、可耻!可耻!、可耻!、可耻!可耻!、可耻!、可耻!可耻!、可耻!、可耻!可耻!、可耻!、可耻!可耻!、可耻!、可耻!可耻!、可耻!、可耻!可耻!、可耻!、可耻!可耻!、可耻!、可耻!可耻!、可耻!、可耻!可耻!、可耻!、可耻!可耻!、可耻!、可耻!可耻!、可耻!、可耻!可耻!、可耻!、可耻!可耻!、可耻!、可耻!可耻!、可耻!、可耻!可耻!、可耻!、可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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