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宁明县“花山杯”诗词大赛征稿启事 广西宁明县地处祖国西南边陲,古属百越地,为骆越根祖圣地,邑内山清水秀,人杰地灵。为弘扬国粹,运用诗词讴歌宁明县的自然风光、悠久历史和改革开放业绩,特举办全国诗词大赛。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华诗词》杂志社、宁明县人民政府。承办单位:中共宁明县委宣传部。协办单位:宁明县诗词楹联学会 二、征稿对象:海内外各地诗词爱好者 三、截稿日期:2016年 12月 31日。来稿以发送地邮戳和接收电子稿日期为准。 四、征稿内容:宁明县花山岩画文化景观(世界遗产)及其他名胜古迹、自然风光、民俗风情、改革开放之建设成就等。 五、作品要求:符合格律,新旧声不限,但不能混用;用典必须注明出处;必须是未曾公开发表的自创诗词。 六、奖项设置: 一等奖2名,各3000元;二等奖4名,各1000元;三等奖8名,各500元;优秀奖30名,各200元。 七、评选方法:采用匿名编号三级评选法,首先由宁明县诗词楹联学会进行初评,其次由广西诗词学会进行复评,入围作品最后由中华诗词社终评,定出获奖名单。 八、稿件处理:1、获一、二、三等奖的作品在《中华诗词》发表,获优秀奖的作品在《中华诗词》公布作者姓名。全部来稿由宁明县诗词楹联学会择优结集出版。2、来稿恕不退还,组委会享有处置与使用权,凡投稿参赛的均视为认可以上条款,并自觉遵守大赛活动各项规定。 九、其他事项: 1、每位作者参赛作品限3首以内,纸质来稿须用A4纸正楷打印,一纸一首,一式两份,其中一份注明作者姓名、性别、详细通联地址、联系电话;另一份为匿名。电子邮件的稿件亦按以上要求发稿。 2、来稿需在信封左下角注明“征稿”字样,电子稿件需同上注明。 邮寄地址:广西宁明县老干局,邮编:532500;电子邮箱:thg8620558@126.com。 联系电话:13907816118 , 13397802099。 《中华诗词》杂志社 中共宁明县委宣传部 2016年 9月 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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