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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嵊州市旅游宣传口号及旅游标识征集评选结果公告 [打印本页]

作者: LSL    时间: 2016-12-9 09:09
标题: 嵊州市旅游宣传口号及旅游标识征集评选结果公告
本帖最后由 码头发布 于 2016-12-9 09:28 编辑

 2016年9月9日至10月15日,我局面向全国公开征集嵊州市旅游宣传口号及旅游标识,活动受到社会各界人士的广泛关注和积极参与。到截止日,共收到通过网络邮件和邮政信函投稿的作品近千件。
  按照活动规程,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征集评选活动组委会对投稿作品进行了初步筛选、评选小组初评、专家终评等三轮评选,评选出一、二、三等奖。经作者对其作品的原创确认,现公告结果如下。
嵊州市旅游局
2016年12月9日

  旅游宣传口号获奖名单
  一等奖:
  嵊州,最有“戏”的地方作者:朱杰军(浙江)
  二等奖:
  寻梦书圣故里 情醉百年越剧作者:燕茹(北京)

  中国越剧之源 江南书法圣地作者:何志(四川)
  三等奖
  尽“剡”尽美 “嵊”情难却——嵊州作者:陈征兵(广东)
  一路唐诗一路景 百年越剧百年情作者:田建香(广东)
  诗里画里茶里 百年越剧故里作者:肖云兰(湖南)

旅游标识获奖名单

一等奖 设计者:黄亮(湖南)
    设计说明:标识以“嵊”字、嵊州的字母缩写SZ作为设计元素创意设计而成;同时融入了书圣故里、湖水、鸟儿的元素,象征着嵊州旅游生态环保、风景如画,以及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标准色采用绿色,象征着健康、环保,蓝色,象征着瀑布、湖水。

    二等奖:设计者:过庆东(浙江)
  设计说明:标识以山水构建,突出展现嵊州旅游的山水特征。“嵊州”两字的首字母“SZ”演变成逶迤流畅的剡溪;简洁、逎劲的线条,勾勒出雄健的嵊州之山。标设以“嵊山剡水”的形象,演绎了嵊州旅游的精髓。标识以渐变的蓝绿色为标准色,体现嵊州旅游以山水为主体特征的理念,同时,蓝绿色象征活力、希望、博大、深远之色,寓意嵊州旅游美好而广阔的发展前景。
  二等奖:设计者:刘刚(陕西)
    设计说明:LOGO以“嵊州”的首字母“S”、山水、古建筑、瀑布、飞鸟、印章为元素构成,直观展现嵊州旅游的形象,体现嵊州——中国越剧之乡深厚的人文底蕴,形象地勾勒出一幅山水相互交融的优美画卷,反映出嵊州优良的生态环境与秀美的自然风光,凸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旅游文化魅力,彰显嵊州旅游事业朝气蓬勃、和谐发展的美好未来。

    三等奖:设计者:吕崇安(江苏)
    设计说明:标识以“嵊州”两字的首写字母“SZ”为设计视觉元素,将字母有机融为一体,幻化成秀美的山峦、飘逸的祥云、飞溅的瀑布、古朴的民居、蜿蜒的河流、飞翔的鸟儿和欢乐漂流的人物,描绘出嵊州独有的自然风光和良好的生态环境,充分体现出嵊州独有的旅游特色和深厚的文化特征。标识又似舞动水袖的人物,展示出越剧之乡的独特魅力,活力动感的构图,彰显出嵊州的人文精神,并赋予嵊州旅游美好的发展前景。

    三等奖:设计者:徐尚林(四川)
    设计说明:标识以SZ(嵊州)为设计出发点,有机融合百丈飞瀑、百丈飞瀑漂流、南山水库、冰川火山谷、清溪漂流、崇仁古镇、天章塔、嵊州字样印章等元素,凸显度假休闲、嵊州好玩的主题。

    三等奖:设计者:谷党伟(河南)

    设计说明:标识以SZ(嵊州)为基础设计元素,融入“雄鹰、古建、风帆、浪潮、飘带、山川、河流、大地、星迹、信息”等元素,形似翱翔的雄鹰、神韵的古建、激扬的风帆、澎湃的浪潮、飞舞的飘带、连绵的山川、奔腾的河流、飞速的星迹、传播的信息,极具历史、人文、自然、生态、科技、时尚美感,造型具有自然神韵。



http://sznews.zjol.com.cn/sznews ... /08/020925774.shtml

作者: 真的想开了    时间: 2016-12-9 09:15
到现在都没搞清读音:胜?,成??

作者: zhengjimatou100    时间: 2016-12-9 09:58
恭喜获奖者......
作者: liheping    时间: 2016-12-9 10:39
一等奖:
  嵊州,最有“戏”的地方

昆山,有“戏”的地方
昆山城市品牌核心概念主题词全国征集
金奖(空缺)
银奖2名:       
曲和天下,水富昆山
昆山•有戏的地方

作者: 哈尔诺夫    时间: 2016-12-9 11:41
一个“最”字,拔得头筹!
作者: 南京一叶舟    时间: 2016-12-9 12:34
发现地方上的这些专家领导真有点不学无术,国家广告法上明明规定不许用“最”等词,他们竟然熟视无睹(声明:不针对个人包括获奖者)
作者: 相信未来    时间: 2016-12-9 12:44
这个还真不是这样,您曲解了。广告法没有说不给“最”,您好像有点片面理解,没有仔细研读广告法,似乎。但从获奖层面来说,这个也不置可否,也没太大新意,也不完全雷同?昆山,一个有戏的地方,这是名副其实;其余看来想去,都挺怪怪的。
作者: mtwdj    时间: 2016-12-9 13:29
广告语里就是规定不允许有最字的
作者: 南京一叶舟    时间: 2016-12-9 18:38
第十条 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使用或者变相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国歌;

   (二)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或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

(三)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但是依法取得的除外
作者: xttxgg    时间: 2016-12-10 22:22
书圣隐居之地也能称“书圣故里”?
作者: 勾栏瓦肆    时间: 2016-12-11 10:51
这个嵊州让昆山情何以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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