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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养生小镇——蓝田”征集摄影作品和广告语元 [打印本页]

作者: 方舟    时间: 2016-12-20 07:19
标题: “养生小镇——蓝田”征集摄影作品和广告语元
本帖最后由 码头发布 于 2016-12-20 11:56 编辑

为充分展现蓝田的独特魅力,唱响养生小镇品牌,促进全镇美丽乡村的建设及乡村全域旅游的快速健康发展,休宁县蓝田镇人民政府决定举办“养生小镇——蓝田美丽乡村”摄影大赛、宣传广告语征集二项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养生小镇——蓝田美丽乡村”摄影大赛
征稿时间:
2016年12月16日—2017年4月30日(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征集内容:
征集以蓝田镇境内自然风光、民风民俗、人文古迹及美丽乡村建设、重点项目、民生工程等为主题的摄影作品。
入展作品数量及稿酬:
一等奖1名  稿酬人民币3000元;
二等奖2名  稿酬人民币各1500元;
三等奖3名  稿酬人民币各800元;
优秀奖40名 稿酬人民币各200元。
(优秀奖数量可以根据投稿作品数量及质量适当增减,等级奖的投稿者不得重复)

投稿须知:
1、本次大赛只接受网络投稿。投稿唯一邮箱为:pzc4963@163.com
摄影联络人:
休宁县摄影家协会 潘志超 13063229249
蓝田镇人民政府   李  颖 15385446966
2、全国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投稿数量不限,彩色、黑白均可,接收单幅、组照作品(每组限4-8张)。投稿作品须在作品文件名中注明:作品标题、拍摄地点、作者姓名、联系电话、简要说明等信息。主办单位保证不公开或泄露投稿个人非公开信息。
3、作品创作时间不限,鼓励近期创作的摄影作品。作品须取材于休宁县蓝田镇境内,并能指明具体拍摄地点。
4、参赛作品长边不低于3500像素,JPE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4M。大赛实行作品公示制度,入选作品将在休宁信息网等相关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反馈。
5、对于入选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入展作品,不再支付报酬。
6、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7、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展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8、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评;已评选的,将予取消;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
9、本次活动不收参加费,不退稿,且不退存储介质。投稿作品在邮寄、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10、为确保大赛摄影作品的真实性和艺术性,可以对作品进行必要的裁剪和美化、亮化、对比度的适度调整,但谢绝后期过度PS,影响了作品的真实性。
二、蓝田镇宣传广告语征集活动
1、征集要求
(1)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社会核心价值观,不得使用其他地方已有的宣传语;
(2)征集作品要求主题鲜明,内涵贴切形象,彰显蓝田特色,既能反映蓝田深厚的文化底蕴,又能展现蓝田的形象和人文精神;;
(3)创意新颖,具有创新性和感染力,文字精练,简洁顺口,便于记忆和传诵,字数在14字左右
(4)作者年龄、地域不限,每位作者以3条为限;   
(5)征集稿后请附简要释义,字数100字左右。并署姓名、地址和联系电话。
2、奖项设置:特等奖1名,奖金为1500元;
       入围奖8名,每人奖金500元。
3、征集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3月31日。
二项活动均由专家评选结果将会在休宁信息网和休宁政府网及时公布。
本次二项活动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蓝田镇人民政府。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投稿邮箱:hsstzxwhx@163.com 联系人:汪红兴
邮箱主题标名:休宁县蓝田镇宣传广告语征集冠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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