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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00元 营口市河口区“迎春送福过大年”楹联作品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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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孙钰民a
时间:
2017-1-7 22:07
标题:
2000元 营口市河口区“迎春送福过大年”楹联作品征集
本帖最后由 码头发布 于 2017-1-7 22:10 编辑
为大力弘扬和传播中华民族优秀为进一步弘扬中国楹联传统文化,热情讴歌河口区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巨大变化,展现广大市民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营造喜庆、文明、祥和的春节气氛,经研究决定,举办“迎春送福过大年”楹联作品征集大赛活动。具体事宜如下:
一、 主办单位:东营市楹联协会
河口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河口区义和镇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河口区楹联协会
二、征联主题:
以抒情黄河口为主题,紧紧围绕“黄河故道”、“百年义和”、“生态湿地”及“农耕”、“石油”等主题文化,全面展现当地民风民俗、人文风貌、地域特征面貌、时代变迁等本土特色,集中充分反映河口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三、征联范围:
面向全国广大楹联爱好者和社会各界人士。
四、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设立特等奖1名,奖金2000元;一等奖1名,奖金1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800元;三等奖3名,奖金600元;优秀奖若干名,奖金200元;评选结束后将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五、评奖办法:
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组成大赛评委会,由专家、学者及有关人士组成评委会担任评委,对参赛作品统一编号、登记、弥封,进行隐名评选。
六、征联时间:
自2017年1月5日起至2017年2月25日止。
七、作品要求:
1、作品必须是原创,不得抄袭,文责自负,凡弄虚作假作品一经发现,取消评选资格。
2、参赛作品必须符合《联律通则》的要求,古韵、新韵均可,但不得混用,不得重复投稿。同时,写明作者真实姓名、地址、邮编、联系电话。
3、参赛作者须注明真实姓名、地址、邮编及联系电话。参赛作品应切合主题。
4、主办单位对所有参赛作品有出版、发表、张贴、使用等权利,不另计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投交作品不退。
八、投稿方式:
所有作品均要通过邮箱形式、以宋体四号字直接报送,不要使用附件。作品内容及作者真实姓名、地址、邮编、联系电话,便于汇总评审。电子邮件主题栏目标明“迎春送福过大年”字样。
稿件电子邮箱:
wlbgs777@163.com
咨询电话: 3996198 13954688522
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
东营市楹联协会
河口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河口区义和镇人民政府
河口区楹联协会
2017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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