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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宜春万元征集旅游形象宣传口号 [打印本页]

作者: 江南洪荒之力    时间: 2017-1-17 07:27
标题: 宜春万元征集旅游形象宣传口号
本帖最后由 码头发布 于 2017-1-17 08:15 编辑

2017年元月16日,为进一步塑造宜春旅游新形象,大力提升宜春旅游知名度和认同感。宜春市旅发委启动了征集宜春旅游主题宣传口号活动。一经采用可获得万元现金奖励!


征集要求

1、宜春市旅游资源丰富,文化底蕴深厚,所征集的旅游形象宣传口号要充分反映宜春旅游资源的特色和独特的文化内涵;

2、具有较强感染力、吸引力和亲和力,具有较强的广告宣传效果;

3、文字精炼,富于美感;语言通俗易懂,朗朗上口,一般不超过12个字,适合用于旅游广告宣传;

4、应征作品必须是应征者本人没有发表过的原创作品,不能与其他地区的旅游形象宣传广告相同或者雷同。

作品提交

1、每件应征作品须附创作理念和文字含义等相关阐述,要注明投稿人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信息(每位投稿人作品不超过5篇)。
2、本次征集只接受电子邮件方式,并在邮件标题中注明“宜春市旅游形象宣传口号征集”字样。

电话:0795-3266123
电子邮箱:568141773@qq.com

截稿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2月20日止(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评选方法

1、宜春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将组织专家评委会,对征集到的旅游形象宣传口号进行初评;
2、经专家评委会初评的作品将在宜春多胜游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开投票,同时接受网友监督和抄袭举报等。
3 、公开投票后,再次组织专家进行终评,产生最终结果。

奖励标准

1、设采用奖1名,奖励人民币10000元;入围奖10名,每名奖励人民币1000元整;

2、所有获奖者将由宜春市旅游发展委员会颁发荣誉证书。
特别声明
1、投稿人须保证所提交作品无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如涉及版权等法律纠纷,由投稿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作品内容相同,以先投稿者为准(根据邮件收到时间为先后次序);
3、作品一经入围或采用后,宜春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拥有该作品的著作权,并有权对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应用;

4、本次活动不收报名费;
5、宜春旅游相关内容获取请访问宜春旅游政务网(http://www.yctravel.gov.cn)或宜春旅游资讯网(http://www.yctravel.com);

6、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宜春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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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gy111    时间: 2017-1-17 10:00
宜春的广告语不是:“宜春,一座叫春的城市!”吗?估计超越不了
作者: 勾栏瓦肆    时间: 2017-1-17 11:02
这次是旅游宣传口号
作者: 君临天下    时间: 2017-1-17 12:57
宜人的山水,春天的约会
作者: 广告不是女    时间: 2017-1-17 13:32
宜春的不太靠谱。上次宜春铜鼓县征集旅游宣传口号,第一名:宜春旅游局长。第二名:副局长。第三名:依次类推……太搞笑了。
作者: ggy111    时间: 2017-1-17 14:21
宜春的旅游征集广告为何查不到出处?宜春的政府旅游网上也查不到征集信息?百度搜不到,不会是假信息吧?
作者: 我是海    时间: 2017-1-17 19:04
http://mp.weixin.qq.com/s?src=3& ... 1&signature=75K*AzTpX1gbpBA9ZRQOwFpRg8alDd*k6FCOHTIgkmbDTyYrANk4lQA1T3TSsIWqV5Cc7qVni-xgvfM03pM03THxzjMo0d1OPBkQh313Ky4RqPwzipSQKyQ1XXZcj1w2ChbhXRBrkN0iDCZUDgyr8E6LbLbi108arXIPJ99JDl4=
作者: ggy111    时间: 2017-1-17 21:48
为版主的精准信息和大侠“我是海”的提示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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