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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大方县城部分道路命名有奖征集 [打印本页]

作者: 方舟    时间: 2017-1-26 08:17
标题: 关于大方县城部分道路命名有奖征集
本帖最后由 码头发布 于 2018-7-5 10:54 编辑

关于大方县城部分道路命名有奖征集公告

为更进一步展示大方深厚的历史文化及奢香故里、古彝圣地悠久文化,现拟对新增的部分城市道路,进行公开命名有奖征集活动,现将活动要求公告如下:

一、道路命名必须遵循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和《贵州省地名管理实施办法》中以下规定:

(一)有利于人民团结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尊重当地群众的愿望,与有关各方协商一致。

(二)一般不以人名作地名。禁止用国家领导人的名字作地名。

(三)一个城镇内的街道名称,不应重名,并避免同音。

(四)避免使用生僻字。

二、命名要求展示大方灿烂的文化底蕴、突出命名对象的特点,体现文化底蕴。喻意高雅、 庄重;名称内容释义准确、清晰。

三、所有投稿作品必须为作者原创。投稿请说明典故出处及应说明之处。

四、凡有意参加这次命名征集活动者,请于2017年2月28日前将作品电邮至:dfxjzg@126.Com ,或直接邮寄到 大方县民政局(邮编:551600,地址: 大方县民政局)。命名被采用的每条按1000元支付酬劳;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这次城市道路命名征集活动。

联系人:孙波,电话:0857-5230870  15286010395


部分需命名的城市道路

序号
现有名称
新命名名称
路段位置
命名释义、出处理由
备注

1
一号路

杜鹃大道新建中医院对面,杜鹃大道连接九驿大道通。

2
二号路

杜鹃大道新建大方二中旁,杜鹃大道连接九驿大道通道。
  
3
三号路

杜鹃大道实验高中旁九驿大道九驿通道。
  
4
同心大道

大方经济开发区内东关乡朝中村至安乐村原同心大道。

城区路名重复需改名

                               大方县民政局

                             2017年1月24日

-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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