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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南通“江海清风”廉政文化品牌标识征集 [打印本页]

作者: admin    时间: 2014-9-6 09:11
标题: 南通“江海清风”廉政文化品牌标识征集
一、品牌概况

近年来,南通市广泛开展了以“江海清风”为品牌的廉政文化系列活动,为南通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江海清风”品牌,以南通特有的江海文化元素,意指清廉之风劲吹江海大地,为南通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二、作品要求

标识(LOGO)为平面设计。

(一)主题突出、寓意深刻,简洁大气、形神并妙,具有识别性、独特性、创意性的特点。

(二)标识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和艺术感染力,便于在新媒体平台广泛推广应用以及印刷、实物制作使用等。

(三)标识设计稿附黑白、彩色两种效果图以及横向及纵向两种延展应用设计图(如广告牌、宣传栏)。

(四)随征集作品一起递交创意说明,说明字数在600字以内。

三、投稿须知

(一)投稿作品必须以电子和纸质两种形式同时递交。电子文件发送到指定电子信箱:ntjwxjs@126.com。纸质文件一律采用A4规格,邮寄地址:江苏省南通市世纪大道6号江苏省南通市纪委宣传部蔡鑫桦收,邮编226018,电话0513-85215224,13862895800(信封左下角请标明“标识征集”)。

(二)投稿作品需注明作者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和邮编。

(三)征集时间:即日起至9月15日止,以邮件发送时间和邮戳时间为准。

(四)应征作品必须是应征者的原创作品,不得抄袭他人作品。如果出现相同的应征方案,则以收件时间来确定第一创意者。投稿者应保证其作品著作权的完整性,因著作权纠纷产生的后果由作者自负。

(五)应征作品一经采用,其著作权、所有权等相关权益归主办单位所有,主办单位有权对其进行任何形式的修改、使用、开发、授权或保护等活动。

(六)所有投稿作品均不退还,请投稿者自留底稿。

(七)本次征集活动的解释权属举办单位。

四、评审办法

本次征集活动将由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作品进行评审,结果将在南通市纪委门户网站(“江海清风网”)发布。活动共评出入选作品1件,入围作品5件。入选作品给予5000元奖励,并颁发获奖证书;入围作品各奖励1000元。

中共南通市纪委宣传部

2014年9月5日



http://www.zgnt.net/content/2014-09/05/content_233941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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