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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征集“兴化大米”形象传播口号的启事 [打印本页]

作者: 方舟    时间: 2017-3-20 07:34
标题: 关于征集“兴化大米”形象传播口号的启事
本帖最后由 码头发布 于 2017-3-20 09:06 编辑

为提升“兴化大米”形象,扩大“兴化大米”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特面向社会征集便于传播的宣传口号。
一、主办单位

    中共兴化市委宣传部

    兴化市农业局

二、作品要求

    宣传口号要结合兴化大米及其特点创作,能够高度概括兴化大米特征。文字简练、易识易记、通俗易懂、琅琅上口。具有唯一性、排他性和权威性,字数控制在20字以内(10字左右为佳),同时附有创意内涵的文字解读(200字以内)。

三、活动时间

    本启事公布之日起,至2017年4月17日止。

四、奖项设置

    经初步筛选后,采取公众投票与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评选,评出宣传口号入选奖1名,给予5000元奖励,优秀奖3名,给予1000元奖励,入围奖10名,给予适当物质奖励。评选结果在相关媒体公布。

五、投稿要求

    1.投稿人须承诺参选作品均为原创。

    2.宣传口号每人不超过2条,每条不超过20个字,(10字左右为佳)。

    3.参选作品需注明投稿人姓名、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单位或住址。

    4.参选作品采取电邮、邮寄、直接送交三种方式递交。电邮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邮寄以投稿人所在地邮戳为准,直接送交以主办方签收时间为准。

    5.联系人:张翔,地址:江苏兴化市行政中心2号楼宣传部2415室 ,邮编:225700,联系电话:0523—83326296,电子邮箱:xhswxcbxwk@163.com

六、特别声明

    1.投稿人须承诺其作品的著作权全部归活动主办方所有,主办方除根据本征集启事有关规定,向获奖者支付奖金外,不再支付其他任何报酬和费用。

    2.获奖作品,须有投稿人提交该作品为原创,享有完全著作权,未侵犯他人著作权的声明。如因该作品与他人作品产生著作权纠纷,则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由投稿人自负,活动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作品内容如有重复,以第一时间收到的为先。

    4.来稿一律不退。

    5.凡向本活动主办方投稿的人均被视为已接受本征集启事的所有条款。

    6.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活动主办方。

                  兴化市委宣传部

                   兴化市农业局

                 2017年3月17日


“兴化大米”介绍材料

兴化,地处江苏中部的里下河腹地,地势平坦,土壤肥沃,河流纵横,独特的地理区位成就了兴化良好的生态环境,兴化被称为“江苏第一粮仓”, 连续十二年荣获“全国粮食生产标兵县”的称号。作为全国重要的商品粮生产基地县,兴化以稻麦两熟为主,拥有全国最大的粮食交易市场。

兴化大米2009年被认证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2014年央视评为第五届十大魅力农产品;2015年荣获第十三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金奖,第十六届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绿博会金奖;2016年荣获“中国十大大米区域公用品牌”。兴化大米腹白少,胶白明显,籽粒小而圆,闻起来有浓浓的茉莉香味。米饭晶莹剔透,口感软滑,富有弹性,散发着浓郁的茉莉香味。中央电视台在嘉年华颁奖典礼上曾如此称赞:“他产自鱼米之乡,吸收天地精华,丰富的水系资源孕育了他清白透亮的外表,肥沃有机土壤又赐予了他颗粒饱满,玉润滑糯,十里稻香的独特品质,他就是板桥故里,珍馐美馔的兴化大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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