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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上饶县县歌”原创歌词征集大赛启事 [打印本页]

作者: 江南洪荒之力    时间: 2017-3-20 12:25
标题: “上饶县县歌”原创歌词征集大赛启事

为进一步宣传、推介上饶县,打造上饶县文化品牌,塑造上饶县视听标识,不断激发全县干部群众干事创业热情,提升上饶县知名度和美誉度。上饶县委、县政府决定面向全国征集“上饶县县歌”,欢迎广大词创作家和爱好者踊跃参加。相关征集事宜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上饶县委  上饶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中共上饶县委宣传部
二、征集方式
1.征集要求:

歌词内容要准确反映上饶县悠久的历史文化、优美的自然风光,以及跨越赶超的发展新貌,讴歌上饶县人民爱国爱乡、诚信友爱、吃苦耐劳、艰苦奋斗、勇于开拓、不断进取的人文精神,展现新时期上饶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成就、新变化。要求朗朗上口,便于传唱,易于流传,融思想性、艺术性和时代性于一体。

2.投稿要求:

(1)投稿时需提供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邮编等信息。

(2)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一经发现作品抄袭,取消参评资格。

(3)来稿用word文档、A4纸排版、附件发送,并在邮件主题注明“上饶县县歌歌词征集大赛”字样。

(4)来稿以电子文本方式投稿,一律不退,请作者自留底稿。

3.时间要求:即日起至2017年5月5日止。
4.评选办法:

由县委宣传部邀请专家组成评委会,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对参赛作品进行认真评选,评选出一等奖一首、二等奖两首、三等奖三首,优秀奖五首,并在相关媒体上公开评选结果。

5.奖励办法:
对入选的歌词颁发证书和奖金,其中:一等奖1万元、二等奖各5000元、三等奖各3000元,优秀奖各2000元。

三、 相关事项

1.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相关规定,活动主办单位对入选作品拥有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所有入选作品的复制权(印刷、录音、录像、发行、表演、电视播放、广播、网络传播)归中共上饶县委宣传部所有。

2.作者享有署名权和获得一次性报酬的权利。

3.本次活动的有关事项由中共上饶县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4.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西省上饶市上饶县旭日街道吉阳西路10号县委大楼六楼
邮    编:334100
联 系 人:吴在锋 徐振操
联系电话:0793—8466463
电子邮箱:srxwxb@163.com
中共上饶县委宣传部

2017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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