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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张家港市文化中心形象宣传语和市城市展示馆城市形象宣传语征集 [打印本页]

作者: 码头发布    时间: 2017-3-29 13:31
标题: 张家港市文化中心形象宣传语和市城市展示馆城市形象宣传语征集
张家港市文化中心由文化馆、图书馆、档案馆、科技馆、美术馆、城市展示馆、综合展示馆和保利大剧院组成,是我市开展文化艺术交流和公共文化服务的主阵地;城市展示馆是文化中心“七馆一院”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展示城市形象和规划建设成就的重要窗口。为进一步提升市文化中心与城市展示馆的文化内涵和整体形象,增强文化中心及其各文化场馆的认知度、美誉度和社会影响力,现面向全社会征集市文化中心形象宣传语和市城市展示馆城市形象宣传语。


主办单位
张家港市文化中心管委会办公室


征集时间
从启事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4月20日。


征集要求
1.市文化中心形象宣传语既能准确反映文化中心职能特点和工作内涵,又能体现其社会作用和品牌效应;
2.城市展示馆城市形象宣传语要从大处着眼,全面展现张家港的地域特点、城市特质和人文特色。
3.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社会主流价值观。
4.语言富有创意、简洁明快、易读易记、便于传播推广,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和感召力。
5.字数控制在12字以内,并配以200字以内的阐释说明。原则上每人每项投稿不超过3条。


评选奖励
主办单位将邀请专业人员成立评审委员会,将所征集到的宣传语进行归类遴选,最终确定奖励等次。分别设入围奖5名,各奖励1000元,录用奖一名,各奖励5000元。


投稿方式


微信投稿
通过点击文末“阅读原文”或下方菜单栏“征集”,完整填写表单,即可参与投稿。


电子投稿
投稿电子邮箱 3048577137@qq.com。在主题上注明“形象宣传语征集”,并标注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


书信投稿
邮寄地址:张家港市文化中心城市展示馆  张悦,邮编:215600


其它说明
1.应征作品应为原创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投稿本人负责。
2.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活动主办单位对入围、录用作品拥有所有权,并有权对入围、录用作品进行修改,不再另付稿酬。
3.应征作品如有相同或相似,以先投稿者优先。
4.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张家港市文化中心管委会办公室所有。


https://www.sojump.hk/jq/12928355.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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