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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3000元 镇江检察系统“法治教育基地”名称征集活动 5,31 [打印本页]

作者: 方舟    时间: 2017-4-12 07:59
标题: 3000元 镇江检察系统“法治教育基地”名称征集活动 5,31
号外!号外!
征名启事
现向广大伙伴们征集

镇江检察系统“法治教育基地”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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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最好!只有更好!

奖品在这等着你哦

究竟谁能一“名”惊人!
    简介   
镇江检察系统“法治教育基地(暂定名)”位于江苏省扬中市城区以南,毗邻夹江。该“法治教育基地”以青少年法治教育为主体,设有声、光、电相结合的法治教育馆、视听体验馆、模拟小法庭等多个功能区,并配有“知心姐姐”工作室、心理咨询(辅导)室、青少年书吧、未检办案区等。在绿化区及室内展馆的过道、墙壁等位置,用石雕、碑刻、橱窗、电子屏等多种形式介绍与青少年有关的各类自我保护知识和法律常识,力求法治文化润物无声、法治教育寓教于乐、法治宣传深入人心。为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权益保护工作,大力弘扬法治文化,现面向全社会开展镇江检察系统“法治教育基地”名称征集活动。
命名要求

❶ 征名要突出法治文化内涵,展示检察机关对青少年的关心、爱护,与周围环境相协调,便于民众认识和记忆。

❷ 征名要系统规范,响亮易记,格调高雅,不得含有不健康信息,每个名称由2至6个汉字组成,并附上简要的关于名字含义的阐述。

❸ 参与者年龄、职业、性别不限,参与者采取实名制方式,每名参与人员限报3种命名方案。

❹ 征名要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符合社会公德,用字必须准确规范,避免使用生僻字,不得使用不文明用词,不得抄袭他人版权,不得侵犯他人合法的知识产权,如因投稿作品在使用过程中出现侵犯第三人相关权利的,由投稿人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❺ 征名方案一经采用,作品相应著作权、使用权和在任何媒体的发布权归镇江市人民检察院、扬中市人民检察院所有,且有权对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应用。

❻ 征名方案中奖名如有重复,按照提交时间顺序以最先提交者为准。

❼ 所有参加征名的人员在参加本次征名活动前,须对本次活动所有条款有充分的了解,并愿意接受本次活动的其他规则。
征集时间
本次征名活动期间,自启事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5月31日截止。
励办法
镇江市人民检察院、扬中市人民检察院将邀请相关专家、领导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征名进行评定,并从中评选出命名(采用)奖1名,奖励人民币3000元;入围奖10名,奖励人民币300元。☀☀☀
注意事项
❶ 征名不能一稿多投。

❷ 应征者须注明个人姓名、联系地址、联系方式、身份证号、作品释义。
投稿要求
❶ 来稿可以采用邮政信件和电子邮件两种方式,注明镇江检察系统“法治教育基地”征名字样。

❷ 电子邮箱:2729152317@qq.com

❸ 联系电话:0511-88225062

❹ 联系人:王樱

❺ 联系地址:扬中市三茅街道新扬南路58号扬中市人民检察院“知心姐姐”工作室
    其他     
镇江市人民检察院、扬中市人民检察院对本次征集活动的所有规则,保留最终解释权。
欢迎献策
镇江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处
扬中市人民检察院“知心姐姐”工作室   

2017年4月1日            
http://mp.weixin.qq.com/s?src=3×tamp=1491954855&ver=1&signature=8*Sp7nM5wfTKl*wRreLOn1l3QSysKFvnylaOQo68z0jIl5Ek4eH0ZqWHDPtckjArPYHmoxP0I0ay14tEPTqb68JecLgay7CNVE823B4xzbnygbsUYhEoXwV1nU26aE6jr7PpAKiXfyUabz1xMjcx6ZvdE2fK3YEiUtyxK7ZFRx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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