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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华州区城区部分道路名称征集 [打印本页]
作者: 码头发布 时间: 2017-4-15 22:52
标题: 华州区城区部分道路名称征集
为了规范地名,推进华州区城市建设,体现地方文化特色,本着“尊重民意,汇集民智”的原则,根据陕西省《地名管理条例》规定,拟对我区城区未命名的11条道路进行命名,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道路名称。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华州区城区内未命名的道路.
征名道路详见《华州区城区拟命名道路一览表》(附件1)、《华州区城区道路命名征求意见附图》(附件2)。
二、命名原则和要求
(一)标准地名由专名和通名两部分组成(如“新秦路”,“新秦”是专名,“路”是通名);
(二)名称用字应规范,避免使用生僻字,汉字字形和字音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三)地名的命名要有文化内涵,时代特征,或历史、人文、地理特点,体现现代意识、突出地方特色、适应本地审美观,雅俗共赏,好找易记,并尊重当地的文化及传统习惯;
(四)每条道路最多可以提出3个名称,并须附50-300字关于地名含义的文字说明;
(五)所拟名的道路名称不得与华州区城区内现用的道路名称重名;
(六)拟命名名称作品应标注汉语拼音;
(七)不能使用人名、地名、企业名或外国名命名道路。
三、征集方式
请将拟好的道路名称、命名含义和您的姓名、联系方式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传真、邮件等形式,或者直接将其交至华州区民政局地名办。
四、截止时间
2017年4月24日。
五、评选办法
由组织单位邀请地名专家评审后,报华州区地名管理机构审核,选出符合本次活动要求的地名作品。
六、奖励办法
作品一经选用的,每个地名获得奖金1000元(多人提出同一地名的,限于5人以下,超过5人的按总奖金2000元均分)。
七、注意事项
1、投稿人须保证所投稿件未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如出现著作权、版权纠纷,由作者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2、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征集组织单位拥有入围和获奖作品的全部完整的著作权。对应征作品,组织单位有权在其它范围内使用;
3、信件征名以邮戳日期为准,作品无论采用与否,恕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4、组织单位保留对此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附件1《华州区城区拟命名道路一览表》
附件2《华州区城区道路命名征求意见附图》
渭南市华州区民政局
2017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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