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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世界公益慈善论坛”标识(LOGO)作品网络评选活动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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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方舟
时间:
2017-4-29 08:47
标题:
“世界公益慈善论坛”标识(LOGO)作品网络评选活动启动
“世界公益慈善论坛”标识(LOGO)作品网络评选活动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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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GO征集网络评选
为扩展全球参与、凝聚全球共识,由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清华大学主办,新华网、清华大学公益慈善研究院承办的世界公益慈善论坛标识(LOGO)有奖征集活动自2016年11月22日启动以来,受到了各界的广泛关注。截止到2017年2月14日共收录了248件有效参赛作品。
目前,承办方已组成专家评审组,根据“世界公益慈善论坛”标识(LOGO)征集活动的要求,经过专家初评筛选,在所有投稿作品中初选出入围作品56件(原计划选出50份作品,由于出现同等分数导致多于50份作品,一并进入网络投票环节)。即日起至2017年5月26日,入围作品将在新华网公益频道、传媒频道、“新华善举公益”微信公众号等多方渠道进行网络展示和网络票选环节。
网络投票结束后,我们将根据评委评分和网络投票选出前十名作品,交由评委进行最终评选,并确认世界公益慈善论坛标识(LOGO)。
获奖作品将于2017年6月初在新华网公益频道、传媒频道、“新华善举公益”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进行公示。有奖征集的胜出者将获得10,000美金(按公布当日汇价计算)奖励及相关证书,入围者获得相关证书及纪念品,实名参与评选的网友及公益慈善机构将获得带有世界公益慈善论坛标识(LOGO)的纪念品并有机会参加“世界公益慈善论坛”。
投票方式及规则
1
投票时间
2017年4月28日0点至2017年5月26日24点,为期30天。
2
投票方式
(一)新华网网站:
http://www.xinhuanet.com/gongyi/zt/sjgycslt/index.htm
(二)“新华善举公益”微信公众号:
3
其他注意事项
如参赛作者存在刷票的违规投票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作品评选资格 。
所有应征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资格。如已发放奖金将原额追回。所有因此而引发的法律责任由应征者承担。
本次LOGO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承办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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