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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鹤岗旅游宣传口号”、“鹤岗旅游美文”、“鹤岗旅游风光图片和短视频”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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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码头发布
时间:
2017-5-10 09:49
标题:
“鹤岗旅游宣传口号”、“鹤岗旅游美文”、“鹤岗旅游风光图片和短视频”征集
为全面展示大美鹤岗旅游风光,叫响“游龙江三峡、赏两国风光”旅游品牌,打造“中俄界江旅游胜地”,扩大鹤岗文化旅游的知名度和影响力,鹤岗市旅游局、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市摄影家协会共同举办“国寿杯”鹤岗旅游“三征集”活动。
一、征集内容
征集“鹤岗旅游宣传口号”、“鹤岗旅游美文”、“鹤岗旅游风光图片和短视频”。
二、征集对象
所有单位或个人均可参加。
三、投稿要求
1、鹤岗旅游宣传口号要突出“游龙江三峡,赏两国风光”旅游品牌,感染力强、通俗易懂、便于传播,字数不超过20字。
2、鹤岗旅游美文要围绕鹤岗域内的食住行游购娱等要素体验,游记、手记、随想、诗歌均可,字数不超过1000字。
3、鹤岗旅游风光图片和短视频(一分钟之内)要求清晰,为原创,专业拍摄或手机拍摄均可。
4、每位创作人(或单位)可就“三征集”或其中“一征集”投稿,内容要求健康向上。投稿作品需包含:作者姓名和联系方式。同一作者以多名的方式参赛一经查实将被取消参赛资格。
四、参与办法
发送至
sanzhengji@163.com
邮箱,同时关注“大美鹤岗”公众微信平台,通过聊天界面进行备案登记方有效。
五、活动截止日期
自2017年5月8日至2017年6月27日
六、评选与奖励办法
鹤岗市旅游局将会邀请专家统一评奖。活动各设三类奖项,每类奖项各设三个等次,其中一等奖各1名,华东五市(上海、苏州、杭州、南京、无锡)6日游;二等奖各2名,俄罗斯海参崴4日游;三等奖各3名,奖励户外旅游运动服装;优秀奖各10名,奖励旅游用品。每名获奖者均可获得一份人身保险(保额150万元)。
七、声明
1、所有参赛作品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由参赛者自行解决并承担责任。
2、参赛者一经投稿,即视为同意主办方对参赛作品的使用权,使用时不再另行通知本人,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来源:
鹤岗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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