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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沁水县广播电视台台标征集活动 [打印本页]

作者: 江南洪荒之力    时间: 2017-7-3 11:46
标题: 沁水县广播电视台台标征集活动
本帖最后由 码头发布 于 2017-7-3 16:13 编辑

为了更好地适应沁水县广播电视台的发展需求,展示沁水县广播电视台的风采,优化品牌形象,提升媒体影响力,沁水县广播电视台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台标。
一、设计要求
1.突显鲜明的沁水元素,突出沁水独特的地域特色和历史文化内涵。体现时代特征,突出广播电视行业特点,符合电视视觉效果。
2.构图简洁、色彩明快、个性鲜明、构思巧妙、寓意深刻,富有美感、动感和时代感,具有现代设计理念和视觉冲击力,便于识别、记忆和推广。
3.能够适用于电视屏幕、采访车、采访设备、场地、服装、印刷品、徽章以及广播电视衍生品。
4.设计稿必须是原创作品,杜绝抄袭、雷同,严禁侵犯知识产权,避免商标异议。

二、投稿要求
1.应征作品可制作成电子打印版、手绘版或数据格式。数据格式作品为PSD格式。台标图案必须填色。
2.打印版或手绘版设计图案规格统一为10cm×10cm,以A4纸绘制或打印,填充颜色,并注明标准色。
3.应征作品应另附500字以内的设计理念及创意说明。注明作者姓名、地址、邮编、联系电话。以A4纸统一打印,字体:宋体;字号:小三号。
4.作品投递地址:山西省沁水县新建西街763号沁水县广播电视台
联系人:贾玲
联系电话:
13610664933
电子邮箱:
13610664933@163.com
邮编:048200
寄信请在信封左上角注明“台标征集”字样。
5.征稿时间:2017年7月1日至2017年7月10日

三、评选办法
1.沁水县广播电视台将组织专家评审组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
2.专家评审组将评出5件入围作品,从中选定产生新台标或综合各设计元素产生新台标。
3.入围作品每件给予500元奖励;采用作品给予5000元奖励(不重复奖励)。

四、说明
1.来稿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
2.应征者的作品一经沁水县广播电视台采用,即与沁水县广播电视台签订《著作权转让承诺书》,承诺其所有权、修改、使用、署名、复制、发行、展览、放映、网络转播、改编权等所有著作权均归沁水县广播电视台所有,设计者不得再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
3.凡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均由应征者承担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4.本次征集活动解释权归沁水县广播电视台。

沁水县广播电视台
2017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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