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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3万元 “海棠香国 天下大足” 征集歌曲活动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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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码头发布
时间:
2017-7-25 17:45
标题:
3万元 “海棠香国 天下大足” 征集歌曲活动 10.30
大
●
足
作为八大艺术之一的音乐
音乐是表达人们思想情感
反映现实生活的一种艺术形式
也是最能即时打动人的一门艺术
音乐才子们的福音来了
“海棠香国 天下大足”
面向全国征集城市文化形象原创歌曲
共15万元丰厚奖金等你来拿
“海棠香国 天下大足” 征集歌曲活动旨在号召全国优秀文艺人才参与和宣传重庆大足音乐创作和公共文化服务建设,繁荣大足区文艺创作,力求创作出一批富有时代气息,且易于传唱的经典之作,增强大足文化影响力、辐射力和传播力,提升大足整体城市文化形象和公共文化服务产品的质量和供给能力,放歌“巴山渝水”,打造文化名区。
活动主题
“海棠香国 天下大足”原创歌曲全国征集评选活动
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共重庆市大足区委宣传部、重庆市音乐家协会
承办单位:大足区文化委、大足区文化艺术界联合会、重庆市音乐家协会创作委员会
执行单位:大足区文化馆、大足区音乐家协会
活动办法
(一)歌曲征集
1、作品要求
(1)作品创作重点围绕大足文化元素为创作题材,展现秀美龙水湖、神秘玉龙山、龙水小五金、红岩重汽城和集儒释道为一体的“世界文化遗产”——宝顶、北山石刻群等重点旅游资源,自然美景及人文情怀;弘扬“开山化石 励志图新”的大足精神;宣传大足民族民间文化,且富有时代感,易于群众传唱的新创精品之作。
(2)作者提交的作品及音响资料均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和其它知识产权。
(3)主办方对征集作品、获奖作品拥有使用权,保留作者署名权;对其它参赛作品享有非商业性的使用权。
(4)作品形式、风格不限,力求朗朗上口,易于传唱。
2、征集对象
征集对象为全国的专业和业余词、曲作者或文化经纪团队。
3、征集办法
面向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发布,征集创作歌曲作品(通过网上报送方式),作品件数不限。
4、评选方式
由举办单位组织市级以上专家组成评审小组进行初评和终评;作品投稿者不得参加评委工作,全程评选由公证机关参与实施。终评出“金、银、铜” 奖及优秀奖共计20首优秀作品。
5、奖项设置
奖 项
(1)金奖1名,每首歌曲奖金3万元。
(2)银奖3名,每首歌曲奖金2万元。
(3)铜奖6名,每首歌曲奖金5千元。
(4)优秀作品奖10名,每首歌曲奖金3千元。
(获奖歌曲奖金由词曲作者自行分配,奖励补贴均为税前,若因奖金所产生的相关税费由获奖者自行缴纳)
6、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17年10月30日止
参赛要求
(一)报送方式
由作者以直接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向重庆市大足区文化馆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同时发送电子版到指定邮箱。
(二)申报材料
1、规范的作品曲谱纸质件一式10份(A4纸,五线谱简谱均可,乐谱上不得出现作者姓名等标记)。
2、作品曲谱电子版(标注作者姓名)。
3、作品音频小样不做硬性规定。
4、《“海棠香国 天下大足”原创歌曲全国征集评选申报表》
5、经作者签名的《作品授权书》
6、作者身份证复印件
(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主办单位不退还所交资料且不承担因作品落选等任何补偿责任)
(三)截稿时间
自作品征集方案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10月30日18:00止(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
(四)联系方式
1、报送地址:重庆市大足区文化馆创作研究室(北山路6号)
2、联系人:覃新生(13509483968)(传真:023-43736620)
3、Email:
1401971274@qq.com
重要提醒!!!
(一)作者须保证应征作品为本人原创,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序良俗。应征作品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没有且不会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和合法权益。若应征作品侵犯他人上述权益的,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所涉法律责任由投稿人自行承担。
(二)作者同意提交的应征作品的著作权及其他知识产权均归本次活动主办单位所有。主办单位有权对提交的应征作品进行修改加工并使用于其他晚会演出、出版音像制品及通过电视、信息网络等各种传播方式向社会传播。
(三)主办单位对包括征集启事在内的本次征集活动的所有文件保留最终解释权。
来源:
大足区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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