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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诗词中国诗友会黑龙江站 “惠民杯”诗词征文大赛实施方案及征稿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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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孙钰民a
时间:
2017-7-30 10:32
标题:
诗词中国诗友会黑龙江站 “惠民杯”诗词征文大赛实施方案及征稿启事
一、活动背景
为激发广大诗词爱好者的爱国热情,凝心聚力,共谋发展,诗词中国诗友会黑龙江站拟在,举办“惠民杯”诗词征文大赛活动,以传统诗词的形式弘扬主旋律,敦励广大人民热爱党、忠于党、紧跟党走,在党的领导下为实现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二、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诗词中国诗友会黑龙江站
承办单位:佳木斯市诗词学会
三、活动主题
歌颂党的精准扶贫政策,讲述身边发生的感人故事;回忆往昔成就、描绘梦想画卷。
四、参赛对象
参赛对像不限省市,须加入诗词中国黑龙江qq群成为群成员。注:诗词中国黑龙江qq群群号:521635155
五、征稿要求
1、诗词作品要紧扣大赛主题,思想内容积极健康向上,能够彰显中国精神和时代特色。作品要有诗味,要有真情实感,谢绝打油诗及“口号式”作品。
2、本次征文体裁仅限格律诗词,新韵旧韵不可混用,每人限投三首作品。
3、作品须是作者本人最新原创,未在正式刊物及网络上发表过。
4、参赛者文责自负,应保证对所投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并保证不侵犯他人著作权、名誉权,严禁抄袭,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参赛资格或其所获奖项。
5、本次大赛不收取任何费用,一经参赛,主办方、承办方对所参赛作品享有使用权,可以复制、翻译、发行、汇编、或朗诵等,有权在媒体上展示、展播或用于相关公益活动。
六、截止时间
征稿自即日起到2017年9月10日截止。
七、投稿方式
本次大赛只接受邮箱投稿,稿件以word文档形式发送至参赛邮箱,来稿请注明作者姓名、昵称、qq号、详细地址,邮政编码等。来稿也可以提供创作背景,字数一般不超过200字。参赛邮箱:
jsstgyx@163.com
八、评选办法
佳木斯市诗词学会进行初评,优秀作品在《佳诗刊》微信平台发表;诗词中国诗友会黑龙江站进行终评。
九、奖励办法
1、征文结束后,将公平、公正评选优秀作品,并及时公布评奖结果。大赛设一等奖1名,获奖金800元及证书;二等奖2名,获奖金500元及证书;三等奖3名,获奖金200元及证书;优秀奖10名,获证书。参赛者只能获得其中一个奖项。
2、获奖作品将推荐诗词中国微信平台发表。
3、评委作品不参加评选,推荐诗词中国微信平台发表。
十、大赛组委会
主 任:贾 权 (诗词中国诗友会黑龙江站站长、佳木斯市作家协会诗词部部长、佳木斯市诗词学会会长)
副主任:李鸿岩 (佳木斯市诗词学会常务副会长)
张殿明(星期八文化沙龙会长、佳木斯诗词学会副会长、秘书长)
成 员:石晓明(佳木斯市政协友声诗社诗歌主编)
郭淑敏(佳木斯市诗词学会副会长)
刘福刚 (佳木斯市诗词学会副会长)
刘秀梅 (佳木斯市诗词学会副会长)
十一、联系咨询及其它
1、咨询事宜、友情赞助请联系:0454—8583667 13624547717
2、举报违规、大赛投诉请联系:010-63312769 0454—8583667
3、如有未尽事宜,将另发文补充。
诗词中国诗友会黑龙江站
“惠民杯”诗词大赛组委会
2017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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