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设国际化区域中心城市,打造匠心之城,克拉玛依市决定在各行各业中选树“城市工匠”,统一配发标志徽章,用来彰显其社会地位,从而激发全体市民的工匠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克拉玛依“城市工匠”徽章标志。征集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1、应征作品要具有唯一性和原创性,须紧扣主题,展现克拉玛依特色,体现工匠精神,必须为最新原创、未发表过的作品。
2、应征作品应具有通俗性和传播性,设计力求构思巧妙、简洁明快,易于识别记忆和推广宣传,可应用于各类广告宣传印刷品、徽章或胸牌制作。
3、应征标志应主题鲜明、内涵丰富,富于时代感,应具强烈的可辩性,易于放大缩小;标志采用手绘、AI或CG电子版均可,手绘作品不小于A4大小,电子版作品须存为矢量图格式,效果图须为JPEG格式。
4、应征者对作品要作尽可能详细的说明和阐述。
1、主办方将邀请专家和学者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所有参选作品进行初评,选出入围作品。
2、主办方将结合评审委员会评选结果,最终确定入选作品。评选结果将在媒体公布。
2018年1月10日截止。(应征作品以邮戳或电子邮件收到日期为准,征集截止时间后,送达作品均不具有应征资格)
1、来信请邮寄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迎宾路60号市机关1号办公楼441办公室,邮编:834000。
请在信封正面注明:克拉玛依“城市工匠”徽章标志征集作品的字样。
2、电子邮件请发送至58064725@qq.com
请注明:克拉玛依“城市工匠”徽章标志征集作品的字样。
以上任何形式的参与,请务必留下应征者的姓名、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
1、因邮寄延误、丢失、误寄等非主办方的原因造成应征作品丢失的,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作品如有雷同,以先发送者优先。
2、应征作品应为应征者本人原创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应征者自行负责。
3、所有应征者按本启事创作并交付作品的,视为同意本启事特别声明之事项。一旦入围后,其作品的各项权利必须转让给主办方,同时可根据需要订立著作权转让合同,奖金即为主办方受让该作品各项权利所支付的费用。获奖者拒绝转让作品权利的,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入选、入围资格。
4、评选结果公布后,未入选、入围的作品可自行处理,所投稿件恕不退回,请应征者自行保留原稿。
5、所获奖金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自理。
6、本次征集评选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克拉玛依市委宣传部所有。
热情欢迎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与征集活动。关于“城市工匠”背景资料以及克拉玛依城市概况等详情,可通过互联网搜索或以下方式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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