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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象山县新桥镇旅游宣传口号和旅游形象标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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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码头发布
时间:
2018-1-1 19:55
标题:
关于公开征集象山县新桥镇旅游宣传口号和旅游形象标识的公告
新桥镇地处象山半岛中部,全镇区域总面积126.28平方公里。近年来坚持“旅游兴镇”战略,以打造“影视休闲宜居新城”为目标,全面推动旅游工作实现大发展、大跨越。2016年接待游客突破200万人次,旅游综合收入达4.3亿元。
生态环境舒适优美。山、海、岛、湿地等景观资源丰富,浅海滩涂面积达38.28平方公里,拥有全省最大的滨海湿地—崇站港滨海湿地。全镇森林覆盖率60%以上,空气质量优良,拥有县级农产品单打冠军7个、省市农业精品园区7个,特色农产品种养面积达1.9万亩,是省生态示范镇。连续五年获新农村建设先进乡镇和现代农业强镇,高湾村被评为全国“一村一品”特色村。
历史人文资源丰富。耕读、宗祠文化丰富,全镇设有祠堂28处。佛教文化浓厚,白龙庵被誉为“南方小布达拉宫”。影视文化独特,象山影视城坐落境内,浙江广电集团投资打造的全国首个海洋文化影视基地——海影城项目“海上传奇”主题乐园开始运营。
乡村旅游蓬勃发展。积极探索“影视+农事”休闲旅游和农副产品旅游商品化,截止目前,引进影视传媒企业244家,发展农家客栈197余家,5000余张床位。酒店式宾馆16家(1000余张床位),餐饮、购物点100余个,可同时容纳5000人就餐。修建东溪岭古道,开发培育旅游特色村5个、旅游线路15条、农业休闲基地25家,成功举办十一届枇杷节、四届海涂节,枇杷节、海涂节分别获全国节庆活动百强、第二届国家级节庆中华奖等荣誉。
关于公开征集象山县新桥镇旅游
宣传口号和旅游形象标识的公告
为全面提升新桥旅游形象,提高新桥旅游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丰富新桥镇旅游文化内涵,新桥镇人民政府现面向全社会征集"新桥镇旅游形象LOGO和宣传口号",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新桥镇旅游宣传口号、旅游形象标识(LOGO)
二、征集日期
2017年12月29日至2018年1月28日(信件以投稿邮戳时间为准,电子邮件以收到时间为准)
三、征集范围
国内外从事或爱好设计创意者,关注和喜爱象山旅游的社会公众,特别鼓励专业人士和专业公司参与。
四、征集要求
1、形象LOGO、宣传口号的设计作品可组合投稿,也可单项投稿。作品需要体现"新桥旅游"的特色,内涵丰富、主题鲜明、创意新颖、简洁大方、色彩明快,具有高水平的艺术感染力,能充分体现新桥镇旅游特色。
2、形象LOGO具有强烈的可辩识度和视觉感染力,大众认同度高,图案结构便于广泛推广、应用和印刷,适用于在各种载体和环境中制作运用,能以不同的比例尺寸清晰显示,设计作品能够在涵盖形象墙、T恤衫、礼品袋、宣传册等方面应用。
3、形象LOGO设计作品必须是矢量图,应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要有延展性,适合动画、Flash创作、便于纪念品或礼品的设计制作。
4、形象LOGO作品以电子稿形式提交,作品设计图案电子版应包含两套:第一套为jpg格式,设计精度应在300dpi以上;第二套为ai格式、cdr格式或psd格式等原始工程文件;宣传口号作品和创意文案说明均为word格式文件。
5、投稿人不得在作品稿上标注或做任何可以辨认出投稿人身份的名称、印章、商标等标识、标记。
五、发布平台
本公告通过宁波地区多家报社、知否宁波微信公众号、阿拉旅游微信公众号、西门町吃在宁波、咔啦宁波、宁波同城会、带你玩遍宁波、苍老思、新象山网、象山发布、新桥旅游官方微信公众号“象山新桥”等渠道发布。具体活动信息可以通过官方微信号"象山新桥"订阅查询,报名表格可在象山旅游网进行下载。
六、投稿方式
1、投稿作品请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报送,需注明"新桥镇旅游宣传口号,旅游形象标识"。
投稿邮箱:
962903202@qq.com
联系电话:15067420541
联系人:童老师
2、投稿作品应附有500字以内的创意文案说明,并填写活动报名表
3、投稿作品须在2018年1月28日17:00前提交至新桥镇旅游办指定邮箱
962903202@qq.com
,其他渠道投稿暂不受理。
七、评选与奖励办法
(一)投稿截止后,主办方将邀请有关专家成立评审委员会对所有投稿作品进行评审。
(二)新桥镇旅游宣传口号设:最佳创意(采用)奖1名,奖金5000元;优秀奖2名,奖金1000元/名;入围奖5名,奖金500元/名。
新桥镇旅游形象标识(LOGO)设:最佳设计(采用)奖1名,奖金7000元;优秀奖2名,奖金2000元/名;入围奖5名,奖金1000元/名。
(注:以上奖金均为税前,由获奖者自行缴纳税费)
(三)获奖作品将在象山旅游网、新桥镇官方微信公众号“象山新桥”公示。
八、特别声明
1、作品所有内容必须是原创,且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不得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作品凡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均由应征者本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2、作品产权归属:凡获奖作品,在主办单位支付奖金后,其知识产权均归新桥镇人民政府所有。新桥镇人民政府拥有修改、使用、许可、出版及展示等权利。
3、作品内容相同,以先投稿者为准(依邮件发出时间确定先后次序)。
4、所有应征作品均不退还,请自留底稿。
5、活动主办方保留对此活动的最终解释权,主办方不对未获奖作品作任何解释。
6、本活动的投稿人均视为认可上述声明内容。
作者:
一路征程
时间:
2018-1-2 18:28
报名表找不到下载,麻烦已下载的征友提供一下,谢谢!
作者:
xyl8889
时间:
2018-1-2 19:28
象山县新桥镇旅游宣传口号和旅游形象标识征集报名表
姓名 性别
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投稿作品名称
备注
作者:
一路征程
时间:
2018-1-3 09:37
好的,谢谢!
作者:
孙钰民a
时间:
2018-1-3 11:55
xyl8889 发表于 2018-1-2 19:28
象山县新桥镇旅游宣传口号和旅游形象标识征集报名表
姓名 性别
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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