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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10000元 关于征集“成都影视硅谷”标识(LOGO)的公告 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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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方舟
时间:
2018-3-9 07:44
标题:
10000元 关于征集“成都影视硅谷”标识(LOGO)的公告 3,15
成都影视硅谷标识(LOGO)征集公告
建设中的成都影视硅谷位于成都市郫都区团结府河源头,项目依托四川传媒学院优势,通过校地、校企合作等方式建设西部地区规模最大影视拍摄及后期制作基地、凤凰影都、国家超高清视听研制基地、中国西部虚拟现实与增强现实协同创新研制基地、电影科技研发基地、影视特效后期与制作基地、影视拍摄基地(数字虚拟摄影棚群落)、影视传媒人才培养基地、3D动画制作基地、虚拟现实(VR-AR-MR)技术及应用推广基地、国际影视化妆特技特效制作基地、文化创意数字化产业基地、影视传媒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和电影技术支撑平台、影视动漫观光娱乐和科普基地、国家动漫创意(成都)研发中心、会展博览及综合服务中心、影视动漫内容运营交易平台等。项目致力于建成国际知名、中国一流的影视硅谷、创建西部地区最具影响力的影视传媒与文化创意产业城、建成国内规模最大的影视动漫与新媒体数字内容制作基地、建设国内领先的电影科技与虚拟现实(VR/AR)装备研制基地、打造国内一流的互动数字娱乐体验和科普基地及文化旅游胜地。经研究,决定面向全校师生和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征集“成都影视硅谷”标识(logo)。其具体要求如下:
成都影视硅谷 动画视频
01
征集对象
四川传媒学院全体在校师生、校友,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参与。
02
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18年3月15日。
03
作品要求
1、主题鲜明、寓意深刻:成都影视硅谷标识(包含标志图案和文字)作为该地区的主题形象符号,应构思精巧、创意新颖、特色鲜明、内涵丰富、寓意深刻, 有益于提升“成都影视硅谷”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营造影视传媒科教产业氛围。
2、设计新颖,艺术表现力强并便于传播:图案简洁凝炼、色彩明快、品位高雅、美观大方。作品要具实用性,具有较强的形式美感和视觉传播效力,便于印刷各类衍生产品制作,适用于导视系统、专题网站、平面广告、出版物、纪念品、设施设备、精神堡垒和主题雕塑、证卡等场合,利于传播和应用。
3、标识必须为原创,应个性独特,不得与其他图案雷同。一旦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由作者本人独立承担一切后果并取消参选资格。
04
征集要求
(一)格式标准:标识(LOGO)设计方案须提供彩色稿(A4规格)及电子版(矢量格式,文件小于5M;或者TIF、JPG格式,分辨率600*600 dpi以上),并附以设计理念说明或内涵注释(500字以内)。
(二)提交方式:
1、邮件:请将作品电子版以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
252057379@qq.com
。邮件主题请统一填写为“成都影视硅谷标识(logo)征集”。
2、现场提交:请将应征作品纸质件和电子版送至四川传媒学院党委宣传部(办公大楼3014室)。联系人:孙老师;联系电话:028-87953200。(投稿时请务必注明作者姓名、作者单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等个人信息。)
05
评奖及应用
1、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征集的标识(LOGO)设计作品进行评选;经评选后确定入围的标识(LOGO)设计方案作品将通过四川传媒学院官方微博、微信平台等进行网络评选,在广泛征求各界有关人士的意见,并经有关部门研究后,确定最终的使用标识(LOGO)。
2、入围和最终选用作品的作者还将获得一定奖励;设录用奖一个:奖金10000元;入围奖若干,奖金4000元/个。
3、学校将最终选定的标识(LOGO)设计作品(或经酌情加以修改完善)作为成都影视硅谷标识(LOGO),并正式公开发布。
06
其他说明
1、应征作品必须为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
2、应征作品不得对他人的注册商标、外观设计专利和受知识产权法保护的其他文本等构成侵权,如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均由作者独立承担一切后果。
3、所有入围作品的知识产权和使用权均归四川传媒学院和“成都影视硅谷”所有,学校和园区完全自主使用。
4、参加征集者被视为理解并接受本公告各项条款的规定。
5、来稿作品无论入选与否均不予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6、未尽事宜由四川传媒学院“成都影视硅谷”项目建设办公室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八年三月八日
四川传媒学院新闻中心官方新媒体团队
出 品
(编辑:浩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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