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码头论坛_LOGO_广告语_名字_征文_歌曲_包装_景观_文创征集网
标题:
4万元 “山水大隐”形象标识(logo)设计征集活动
[打印本页]
作者:
admin
时间:
2018-4-23 21:50
标题:
4万元 “山水大隐”形象标识(logo)设计征集活动
大隐镇位于浙东余姚、海曙、江北三地交界处,三面环山,北临姚江,是一处具有2500多年历史的文化古镇,以隐士文化、慈孝文化、石文化、红色文化等著称,拥有得天独厚的自然风光及底蕴深厚的人文景观,近年来更是荣获“国家级生态镇”、“最向往的美丽中国特色镇”、“浙江省森林城镇”等诸多荣誉。
为进一步提升大隐形象,彰显大隐地方特色,凝聚大隐群众的归属感和认同感,决定公开征集“山水大隐”形象标识(logo)。具体征集事宜如下:
一、征集内容
“山水大隐”形象标识(包括标准图形、标准字体、标准色彩及标准组合)。
二、应征资格
面向全国征集,凡具备相关专业能力的单位和个人均可参加。
三、征集时间
2018年4月23日—2018年6月25日(以寄出地邮戳或电子邮件收件时间为准)
四、征集作品要求
1.作品应充分体现大隐镇历史文化内涵和地域特色,拥有“山”与“水”元素,富于美感和时代感,同时又要符合国际惯例,易于国内外人士理解接受,并适用于大会各类活动和宣传品的制作和应用。
2.作品要主题突出,创意独特,寓意深刻,构图简洁,色彩明快,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和感染力,适合在多种载体上推广应用。需附设计理念或创意说明。
3.应征者须同时提交《“山水大隐”形象标识征集活动申报表》、《“山水大隐”标识应征承诺书》(以下简称《申报表》、《承诺书》)、《设计方案》(可供输出的电子文件或光盘)、《设计方案说明》4份文件。《承诺书》和《申报表》请登录大隐镇人民政府(网址
http://www.yy.gov.cn/col/col66649/index.html
)首页“业务咨询”下相关通知内下载。
①设计方案应包括彩色版和黑白版设计图稿,方案不限于平面设计稿,可附加三维立体造型。
②作品要易于制作,便于使用,适用于平面、立体和电子媒介的传播和再创作。
③方案说明应有助于对作品的理解,主要阐述设计思路、理念和含义。
④作品的电子稿分辨率不低于300DPI,TIF或JPG格式; A4纸打印,图片不小于纸幅三分之二。作品中选后应提供矢量图(AI或CDR文件)。
⑤应征者可提交最多3件作品(每件作品应单独提交)。
五、投稿方式
1.应征作品可通过特快专递和电子邮件两种方式提交,并分别在信封正面和邮件主题注明“山水大隐形象标识征集”字样。
2.投稿地址:余姚市大隐镇人民政府宣传办(大隐镇句章路18号),联系电话:0574-62915876,邮编:315400。
3.投稿电子邮箱:
shanshuidayin@163.com
。
4.来件因延误、丢失、损坏、误寄、邮资不足、失窃等其他非主办方原因造成应征作品丢失或损坏的,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作品评选
主办方将通过网络投票、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并通过报纸、网络等多种方式公开征集社会意见。评选结果将在《余姚日报》、“山水大隐”微信公众号等相关媒体、网络上公布。
七、奖励办法
评选入围作品5件,对于每件入围的作品奖励人民币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经专家委员会评选最终入选作品1件,奖励人民币2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
上述奖金均指税前金额,相关税费由获奖者承担。奖励按就高原则执行,不重复奖励。
八、知识产权
1.所有应征作品方案概不退还,创作者请自留底稿。
2.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且未以任何形式发表,无版权和著作权纠纷。如作品涉及侵权纠纷,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由作者承担,与主办方无关;一经发现著作权纠纷问题,主办方将取消其参评资格及相关奖励。
3.入围作品在作者领取奖金后,其作品著作权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拥有入围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包括对其进行再设计、生产、展示、出版及其他形式的宣传等)。入围单位或个人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第三方。
4 .投稿人需签署《“山水大隐”形象标识征集应征承诺书》,视为同意并遵守主办方的全部规定和要求。
九、其他说明
1.获奖作品的著作权项下的全部权利属于主办方,主办方对该作品拥有完全著作权。
2.应征作品无论是否获奖,均不予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3、应征者参与本应征活动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4.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
山水大隐形象标识征集活动申报表.doc
山水大隐标识应征承诺书.doc
【媒体支持:征集码头网】
作者:
admin
时间:
2018-4-23 21:52
http://www.zhengjimt.com/content/95400.html
欢迎光临 征集码头论坛_LOGO_广告语_名字_征文_歌曲_包装_景观_文创征集网 (http://zhengjimtcn.com/)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