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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新郑市旅游形象歌词征集活动 [打印本页]

作者: 江南洪荒之力    时间: 2018-7-4 12:19
标题: 新郑市旅游形象歌词征集活动
为进一步提升新郑旅游知名度,树立新郑城市旅游新形象,全面唱响“黄帝故里·郑韩故城·红枣故乡”旅游品牌,新郑市旅游和文物局组织创作新郑市旅游形象歌曲,现公开有奖征集歌词。看到如此美景,您是否想用一首歌来赞美。那么这个重磅消息您一定不能错过!新郑市旅游形象歌词征集大赛开始啦!
参加大赛,写出您对新郑的热爱!还有万元奖金等您来拿!
为进一步提升新郑旅游知名度,树立新郑城市旅游新形象,全面唱响“黄帝故里·郑韩故城·红枣故乡”旅游品牌,为全面建设黄帝历史文化名城、现代临空产业新城、郑州南部生态绿城加油鼓劲,新郑市旅游和文物局组织创作新郑市旅游形象歌曲,现公开有奖征集歌词。
歌词创作要求
(一)能着力刻画和表现新郑市秀美如画的自然风光,充分体现新郑的历史文化、生态文化、时尚文化,具有强烈的时代感、震撼力、感召力、亲和力和宣传效果。
(二)主题突出,立意深刻,充分展现新郑的文化内涵和新时代特色。
(三)文字简练,概括性强,朗朗上口,易于传唱,原则上不超过20行为宜。
(四)参评人须签署著作权承诺书,保证参评歌词作品是新创、原创作品,不得抄袭、剽窃。作者须承诺对作品享有完全版权,提交作品参评即视为授权主办方拥有作品的非商业宣传推广使用权。一经发现作品有侵犯他人著作权等违法情形的,相关法律法规,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所涉法律责任由投稿者自行承担。因参评作品侵权导致第三人主张权利、追究法律责任的,均由提交该作品的参评人自负责任,与本征集评选活动和主办单位无关。
作品奖励办法
(一)20篇入围歌词每篇奖励200元。
(二)5首获奖歌词每篇奖励2000元。
(三)1首新郑市旅游形象歌词奖励10000元。
(四)每篇作品只享受一次奖励,以最高的标准为实际奖励
征集时间
2018年7月4日开始,9月28日截止(截止时间以当地邮戳为准)。
作品征集对象
全国范围内关心、关注、支持新郑旅市游形象歌词创作的个人和机构。
作品评选办法
(一)邀请相关音乐专家、词作家组成初评组,从应征歌词中初选出20首歌词作为入围作品。
(二)邀请相关著名音乐专家、词作家组成终评组,从入围作品中评选出5首作品,并确定1首为新郑市旅游形象歌词。
(三)为确保公平公正,评选活动实行全封闭模式,评选过程严格保密,所有提交的应征作品只编号、不署名。
(四)凡提交了歌词应征作品的作者均不得参与和影响评选工作。
作品著作权属
(一)所有歌词作品均享有署名权。
(二)所有歌词允许修改、允许谱曲、允许传唱。
(三)确定的歌词一经新郑市旅游和文物局权威发布,即依法享有著作权。
作品征集方式
所有应征歌词作品须注明作者姓名、身份证号、详细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微信或者QQ号码。
应征作品和本人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请联系主办方)可以当面交付或挂号邮寄的方式送达以下地址:
新郑市旅游和文物局旅游促进科(河南省新郑市文化南路1号)
邮编:451100
电话:0371-69902221
联系人:谢智建
应征作品还可发送电子邮件。所有作品资料需发送至电子邮件3261318072@qq.com,邮件名请注明“新郑市旅游形象歌词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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