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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5000元 “四季栖霞”摄影大赛征稿 2015.3.1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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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dmin
时间:
2014-4-2 10:10
标题:
5000元 “四季栖霞”摄影大赛征稿 2015.3.1截止
日前,记者从栖霞相关部门获悉,为全面记录和展示栖霞秀美山水与城市的喜人变化,由栖霞市委宣传部、栖霞市住房和规划建设管理局、烟台市摄影家协会和山东画报社、《走向世界·仙境烟台》杂志社、水母网主办的“住建杯·四季栖霞”摄影大赛正式启动,现面向广大摄影爱好者和摄影家征集作品。
据大赛组委会介绍,本次大赛自即日起,截止到2015年3月1日。参赛作品须取材于栖霞境内,以春、夏、秋、冬四个季节为主线,以自然风光、城乡面貌、民俗风情、景区风情、节会(赛事)活动、特产美食、人文精神、文化特征、企业风采等为拍摄内容。旨在透过摄影家的创作激情和独特的审美视角,用镜头记录栖霞的发展变化和城市风貌。
本次摄影大赛采取自由创作的方式进行。参赛作品一律为新创作作品,不收参赛费用,可直接通过主办方公布的官方平台上传。作品风格不限,彩色黑白均可,可做色彩、色调、亮度、反差的适当调整,不能做改变原始影像的后期挖补、合成、添加等技术处理;机构和个人均可投稿,作品可以单幅也可以组照(每组按1幅计算)投稿,组照每组不得超过6幅。来稿分为电子文本和照片。电子文本投稿 QQ:2724533305或 邮 箱:
sjqx11@126.com
。照片大小10寸,可寄送栖霞市腾飞路199号318室。
“住建杯·四季栖霞”摄影大赛启事
栖霞自然风光秀美,文化底蕴深厚,是 “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中国苹果之都”。近年来,栖霞经济社会等诸多方面都发生了巨大变化,取得了可喜成绩。为全面记录栖霞的秀美山水与城市的喜人变化,由中共栖霞市委宣传部、栖霞市住房和规划建设管理局、烟台市摄影家协会和山东画报社、《走向世界.仙境烟台》杂志社、水母网主办,栖霞市安泰置业有限公司、烟台英炜置业有限公司、烟台恒盛置业有限公司、栖霞宏大置业有限公司、栖霞市东明置业有限公司、栖霞市东盛置业有限公司协办的“住建杯·四季栖霞”摄影大赛,现面向广大摄影爱好者和摄影家征集作品,具体事宜如下:
一、活动时间
自即日起,截止到2015年3月1日。
二、作品内容
参赛作品必须取材于栖霞境内,以春、夏、秋、冬四个季节为主线,以自然风光、城乡面貌、民俗风情、景区风情、节会(赛事)活动、特产美食、人文精神、文化特征、企业风采等为拍摄内容,透过摄影家的创作激情和独特的审美视角,用镜头记录栖霞的发展变化和城市风貌。
三、投稿要求
本次摄影大赛采取自由创作的方式进行。参赛作品一律为新创作作品,不收参赛费用,可直接通过主办方公布的官方平台上传。
1、所有参赛作品的拍摄时间必须为此期间拍摄的。
2、参赛作品为电子文档,JPG格式,数据量不少于2MB。
3、参赛作品风格不限,彩色黑白均可,可做色彩、色调、亮度、反差的适当调整,不能做改变原始影像的后期挖补、合成、添加等技术处理,图片不得添加文字和边框,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4、机构和个人均可投稿,作品可以单幅也可以组照(每组按1幅计算)投稿,组照每组不得超过6幅。
5、参赛作品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或机构名称)及通讯方式(地址、电话、邮编、电邮等)、作品题目、拍摄时间地点、作品简要介绍等。
6、来稿分为电子文本和照片。电子文本投稿QQ:2724533305或邮箱:
sjqx11@126.com
。照片大小10寸,可寄送栖霞市腾飞路199号318室。概不退稿。
四、奖项设置及作品评选
1、本次摄影大赛分季度赛和年度赛两类。季度赛分春夏秋冬四个系列,分设一等奖1名,奖金1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各500元;三等奖3名,奖金各200元;优秀奖10名,奖金各100元。年度赛设一等奖1名,奖金10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各5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各2000元;优秀奖10名,奖金各500元,入选作品奖50个,奖金各100元。所有获奖作品将分别颁发荣誉证书。
2、每个季度将组织一次评选,评选分两部分,一部分为短信投票,优秀作品上传至水母网、栖霞政府网,网友对喜爱的作品进行短信投票。另一部分专家和有关人员组成评审组对作品投票。两项票数结合排在前的作品获奖。评选结果将于2015年4月1日前通过水母网、栖霞政府网等相关媒体进行公布。获奖者一二三等奖不能兼中兼得,只取最高奖。活动结束后将举行颁奖仪式、获奖作品展览,同时选择优秀作品制作画册。
五、注意事项
1、参赛者必须拥有参赛作品的完整著作权利,应保证作品不侵犯他人权益。一切因作品侵权而产生的法律责任概由作者本人承担,主办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出现剽窃等侵权行为,大赛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和获得的各项奖励。
2、大赛征稿期间,组委会将筛选优秀参赛作品发布到相关网站或刊登于报刊进行展示。
3、主办方有权将获奖及入选作品用于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以公益宣传和本地区形象宣传推广以及其它非盈利性活动为目的的出版、发表、展览、演示等,不再另外支付稿酬。
4、大赛组委会对活动规则拥有最终解释权。凡参赛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活动各项规定。
大赛咨询电话:0535-5212156。
中共栖霞市委宣传部
201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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