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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10万元 大海林重点国有林管理局关于征集雪乡吉祥物的活动方案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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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方舟
时间:
2018-9-6 07:27
标题:
10万元 大海林重点国有林管理局关于征集雪乡吉祥物的活动方案 10,30
中国雪乡,一个雪雕塑的故事
中国雪乡,一个梦幻般的冬天
中国雪乡,一个冬天里的童话
中国雪乡,一个雪世界的神奇
在你心中,雪乡的雪有着怎样的灵动?
在你心中,雪乡的雪有着怎样的生命?
用你的笔、你的智慧和你的爱,
设计表现出你心中雪乡的灵魂!
大海林重点国有林管理局
关于征集雪乡吉祥物的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雪乡品牌形象,不断增强雪乡文化的灵动性和亲和力,积极打造具有雪乡特色的“旅游吉祥物”,从而更好的塑造和传播雪乡品牌文化,延伸和扩展雪乡旅游产业文化附加值,促进广大游客加深对“雪乡印象”和“品牌形象”的吸引力、喜爱度和认知度,大海林重点国有林管理局在秉承集思广益、众筹智慧的原则上,现面向全国范围开展雪乡旅游吉祥物形象征集活动,相关要求如下:
一、征集对象
面向全国范围公开征集,凡是具备相关设计能力的高校、机构、公司和个人均可参加。
二、征集时间
2018年7月——2018年10月30日
三、作品要求
1、雪乡吉祥物名称应包括中文名称和英文名称,形象设计应能够直观体现雪乡形象,充分展现东北地区文化特征,具有鲜明的特色、丰富的内涵;具有拟人化特征,形象可爱,极具亲和力;造型设计美观大方,个性鲜明,具有强烈的视觉冲击力;易于识别,方便记忆;与雪乡景区logo组合应用协调自然,易于品牌文化衍生品的开发;易于在平面、立体和电子等其他媒介中的传播与制作,适于不同比例尺寸显示,易于制作、携带、保存,方便印刷和制作礼品等立体化展示品。
2、吉祥物设计可以是单个,也可以是双个,需标注有吉祥物的名字及简要设计理念说明。名字应优美且朗朗上口,易于传播,并符合吉祥物性格。
3、所征集作品必须是应征者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独立创作完成的原创作品,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公布发表或展出,不得侵犯他人作品,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如发现有抄袭、侵权等行为,所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4、应征作品包括手绘版作品和电子版作品。所有作品须注明创作理念和含义阐述。手绘版纸质作品大小为A4纸,设计理念等请填写好《作品设计说明单》,附于作品背面,不可在作品页面书写。电子版本作品请提交源文件(Photoshop、CorelDRAW等位图或矢量源文件)及JPG格式效果图,设计理念等请单独用Word文档保存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
四、截稿时间
2018年10月30日
五、评选及奖励办法
1、作品收齐后,大海林重点国有林管理局将组织专业团队进行评选,评选优秀作品4件,其中优胜奖作品1件,入围奖作品3件。评选结果将在雪乡微信公众号、官网和相关网站进行公布。
2、奖励办法:优胜奖10万元人民币,入围奖2万元人民币。所有获奖作品均颁发荣誉证书。
六、投稿方式
1、手绘版作品:参加人员作品可邮寄至黑龙江省大海林重点国有林管理局并在信封上注明“吉祥物征集”字样。邮寄地址:黑龙江省海林市长汀镇大海林重点国有林管理局旅游局 冯慧强收。电话:0453-7550244、17790669177,邮编157125。
2、电子版作品发送至
dhllyj888@163.com
邮箱。
3、所有投稿作品请填写“大海林重点国有林管理局雪乡吉祥物征集活动参赛作品登记表”。
七、其他说明
1、凡入选获奖作品,使用权归大海林重点国有林管理局所有,管理局拥有对作品的修改和署名权,作品将用于雪乡形象的宣传展示,其他人未经允许不得进行使用。
2、凡是参加此次活动且作品获得入选的单位及个人要将有效证件提供给大海林重点国有林管理局。
3、本次吉祥物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大海林重点国有林管理局所有。
(更多点击:征集吉祥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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