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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5000元 关于征集中国哪吒文化之乡形象标识(LOGO)和城市形象定位口号的启事 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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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方舟
时间:
2018-9-18 07:26
标题:
5000元 关于征集中国哪吒文化之乡形象标识(LOGO)和城市形象定位口号的启事 10,14
关于征集宜宾市翠屏区城市形象标识(LOGO)、中国哪吒文化之乡形象标识(LOGO)和城市形象定位口号的启事
为进一步彰显翠屏区城市特色、城市精神和城市符号,塑造翠屏区城市品牌形象,打造“中国哪吒文化之乡”文化品牌,凝聚市民归属感和认同感,扩大翠屏区的知名度和美誉度。现向关心和支持翠屏区发展的各界朋友,征集宜宾市翠屏区城市形象标识(LOGO)、中国哪吒文化之乡形象标识(LOGO)和城市形象定位口号。
一、征集内容
1.翠屏区城市形象标识(LOGO)
2.中国哪吒文化之乡形象标识(LOGO)
3.翠屏区城市形象定位口号
二、征集时间
2018年9月15日至2018年10月14日,逾期不候。
三、征集范围
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
四、征集要求
1.翠屏区城市形象标识(LOGO)要准确反映翠屏城市形象,彰显翠屏城市精神,充分展示翠屏城市历史底蕴、文化精髓、人文风貌,以及翠屏区打造长江上游生态第一区、川渝滇黔结合部区域经济中心领先区、长江上游区域中心城市核心区、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先行区、四川南向开放枢纽门户、长江上游区域性教育科技医疗文化中心、长江上游区域性现代服务业中心、区域性国际数字信息经济中心、国际旅游休闲目的地、乡村振兴战略综合示范区、幸福美丽翠屏、镇域经济发展活力区的新城市形象定位。
2.中国哪吒文化之乡形象标识(LOGO)既要体现翠屏区哪吒文化旅游发展和“中国哪吒文化之乡”的特色,又要具有强烈的辩识度和视觉感染力,大众认同度高,图案结构便于广泛推广、应用和印刷,适用于在各种载体和环境中制作运用,能以不同的比例尺寸清晰显示,设计作品能够在涵盖形象墙、T恤衫、礼品袋、宣传册等方面应用。
3.翠屏区城市形象定位口号要高度概括翠屏城市气质,凝练通俗,内涵丰富,朗朗上口,一句话就能记住翠屏。
五、投稿要求
1.LOGO图形标识和字体设计稿,应附立体、彩色等效果图,并提供标准用色和专用字体等设计稿。LOGO设计稿上应附有对图形标识和字体的创意文字说明,包括设计的图样及技术说明(图样的尺寸、比例、颜色等),以及设计图样的理念说明(该项设计所蕴含的意义、寓意、背景等)。作品电子稿分辨率应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JPG格式,并请提供矢量图(CDR格式文件)。
2.翠屏区城市形象定位口号字数尽量简短,须提供相应的方案说明,如创作思路、理念和涵义等(不超过200字)。
3.作品以电子稿形式提交,投递唯一渠道为
544489811@qq.com
。请注明姓名、手机联系方式等详细信息。(纸质稿请寄:宜宾市翠屏区人民路80号区委宣传部101室群宣科 邮编:644000)
六、评选方法
由组委会办公室对来稿进行初选,选出十张翠屏区城市形象标识(LOGO)、十张中国哪吒文化之乡形象标识(LOGO)和十条城市形象定位口号入围,最后报组委会审定采用。入围作品和最终被采用作品将在翠屏全媒体平台发布公告。
七、奖项设置
1.翠屏区城市形象标识(LOGO)。被最终采用奖励作者奖金5000元,其它入围作品分别给予500元/条的奖金。
2.中国哪吒文化之乡形象标识(LOGO)。被最终采用奖励作者奖金5000元,其它入围作品分别给予500元/条的奖金。
3.城市形象定位口号。被最终采用奖励作者奖金5000元,其它入围作品分别给予500元/条的奖金。
八、相关声明
1.应征作品为作者自创且未公开发表的作品。应征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作者本人负责。所有应征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一经发现,将取消资格,如已发放奖金将原额追回。由此引发的纠纷,其法律和民事责任均由应征者承担。
2.应征作品一经投稿并评选入围,则视为应征者同意主办单位拥有对参征作品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商标权),主办单位有权对参征作品进行修改、发表,有权要求应征者将被采用的作品按照主办方的要求修改完善,有权向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商标注册。
3.最终选用的作品在支付奖金后,版权归活动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拥有此作品的使用权,包括对其进行再设计、生产、展示、出版及其他形式的宣传等。
4.若有内容相同口号,以电子邮件首先到达者为准。
5.本次活动不收报名费,所投稿件不退还。
6.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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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翠屏区宣传部群宣科
编辑丨肖坤友(实习)
责任编辑丨姜洁
副主编丨康程 陈然
主编丨王宏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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