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为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充分发挥歌曲作品的艺术宣传功能,用艺术的方式集中歌颂新中国成立70年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祖国大地以及浙江发生的翻天覆地的变化和巨大的社会进步,用歌声讲好中国故事、浙江故事,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的主旋律,经研究决定开展“浙江省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优秀创作歌曲征集演唱活动。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
浙江广播电视集团
浙江音乐学院
承办单位:浙江音乐学院艺术实践处
浙江电台动听968音乐调频
二、活动内容
(一)作品评选。由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专家对面向全国范围内征集的歌曲作品进行初评;初评入围的歌曲根据专家复评意见结合网上投票情况确定入选作品名单。初评、复评结果计划在7月底于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官网及有关媒体平台向社会公示,请参赛者届时予以关注。
(二)作品宣传。
(1)入选作品将在浙江电台音乐调频中安排播出,并推送至微信公众号,进行多渠道推广宣传。
(2)对部分入选作品的作者进行节目专题采访,并在浙江电台音乐调频节目、公众号中宣传播出。
(3)制作出版优秀创作歌曲专辑一套。
(三)成果应用
10月中旬计划在浙江音乐学院周颖音乐厅举办“浙江省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优秀创作歌曲专场音乐会,部分入选作品将在本次音乐会中进行展示。
三、作品要求
(一)创作内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紧紧围绕“新
中国成立70周年”的创作主题,包括赞美祖国秀丽的自然风光、丰富的民俗和地域风情、悠久的人文历史,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的丰硕成果,讴歌新中国成立70年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祖国大地以及浙江发生的翻天覆地的变化和巨大的社会进步,谱写广大人民群众的情怀与梦想。
(二)作品风格、体裁、题材、形式不限,要求内容积极向上、旋律优美、风格新颖,具有较强的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富有时代气息,易于传唱和普及。
四、报名条件
(一)征集对象:地域、年龄、职业不限,全国专业和业余词、曲作者、音乐制作人及唱作人、乐队、专业歌手等均可报名参加。
(二)创作时间:应征歌曲应为2016年1月1日以来新创的、未经正式发表、未在省级及以上比赛中获奖、未出版发行及公开演出的作品,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著作权、商标权及其他知识产权,一经发现主办方将取消其参评资格。
五、时间安排
(一)歌曲征集阶段: 2019年3月—6月
(二)作品评选阶段: 2019年6月—7月
(三)作品推广阶段: 2019年7月
(四)配器录音阶段: 2019年8月
(五)音乐会筹备阶段:2019年9月
(六)举办音乐会: 2019年10月
六、知识产权、稿酬设置
入选作品版权归主办方所有,作者享有署名权。主办方根据最终评选结果向作者支付一定数额的一次性稿酬,词曲作者稿酬按4:6分配,个人所得税自理。具体设置如下:
一等奖作品1首,稿酬2万元;
二等奖作品3首,稿酬1万元;
三等奖作品5首,稿酬0.5万元。
七、报送方式
歌曲报送须提供完整的曲谱、音频资料(mp3或wav格式,不大于60MB),并附报名表、承诺函(PDF格式)。
报名邮箱:2727029297@qq.com
联系人:沈蓁
联系电话:0571-89808094
附件1:“浙江省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优秀创作歌曲征集演唱活动承诺函
附件2:“浙江省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优秀创作歌曲征集演唱活动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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