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瓜州县文化旅游品牌形象,宣传推广瓜州县文化旅游特色资源,进一步提升瓜州文化旅游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瓜州县文化旅游形象宣传口号。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本次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面向全国广泛征集,社会组织或个人均可投稿参加。
四、作品要求(一)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得使用其他地方已有的宣传口号。
(二)作品主题鲜明,内涵准确,能充分反映瓜州独特旅游资源和深厚文化内涵,具有独创性。
(三)作品文字精练、简洁明快、响亮有力、便于记忆、朗朗上口,符合广大游客心理期望和时代诉求,具有很强的传播力、吸引力。
(四)创意新颖,具有创新性和感染力,作品后需附简要释义(300字左右)。
本次征集采用电子邮件方式。作品应保证为原创,无侵害他人著作权行为,获奖作品的著作权归主办方所有。投稿人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连同投稿作品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瓜州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电子邮箱:3221781375@qq.com。投稿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10日18:30,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瓜州县文化旅游形象宣传口号征集设初评入围奖5名,每条奖金500元;复评采用奖1名,奖金1000元。采用奖不重复获得入围奖奖金。
由主办方对所有征集作品进行初选,并在“瓜州文旅”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展示。
入围作品由主办方邀请相关领导、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后确定,并在相关媒体上公示。
采用作品由主办方报请瓜州县委确定,并在相关媒体公开发布。
(一)请投稿人登录“瓜州文旅”微信公众号,了解瓜州县文化旅游资源及发展现状。
(二)本次征集入围作品的著作权归瓜州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所有,瓜州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有权对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应用,不再另付稿酬。
(三)投稿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等法律纠纷,由投稿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如出现投稿作品内容相同,以先投稿者为准(依据为邮件送达时间先后次序)。
(五)未经征集活动主办方授权,创作人不得在其他地方使用获奖和入围作品。
(六)本次征集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无论初选、入围与否,所投稿件恕不退还,不予回复。
(七)征集活动主办方对本次征集活动的所有文件保留最终解释权。与本次征集活动有关的未尽事宜,均由活动主办方作相应规定或进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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