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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30万元 陡水湖景区歌曲歌词征集 [打印本页]

作者: admin    时间: 2014-9-20 20:15
标题: 30万元 陡水湖景区歌曲歌词征集
为着力塑造陡水湖旅游景区文化品牌,提升景区的吸引力和美誉度,经研究决定面向国内外征集陡水湖旅游景区歌曲歌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下:


一、征集对象:国内外社会各界人士


二、征集时间:本启事发布之日起至今年9月21日18:00时止


三、征集要求


(一)充分展示陡水湖景区优美的自然风光和厚重的历史文化,融思想性、群众性、艺术性于一体,歌词内涵丰富、朗朗上口、雅俗共赏、易于传诵;曲调特色鲜明、旋律优美、有感染力、易于传唱,歌曲演唱风格不限。


(二)词曲必须原创,不得与任何同类歌曲相近或相似,不得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或其他任何知识产权及专有权利的情况。


(三)词曲作者自行联合创作,歌词应为汉语形式(可以同时有汉、英两种语言版本),曲谱可以是五线谱或简谱,词曲须统一使用A4纸张。


(四)所有应征作品一律不予退稿,请作者自留底稿。  



四、评奖方式


(一)征集工作截止后,由活动主办方密封应征作品作者姓名,邀请相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重点对应征作品的词和曲进行初评,评选出最佳歌曲奖1首,一等奖1首,二等奖2首,三等奖3首。


(二)投稿作品将初选若干首在9月下旬的上犹县旅游宣传推介活动中展示。


(三)评审委员会将入围作品在相关媒体公布后,参考社会反响进行综合评定,评选出最佳歌曲奖(若无则空缺)和一、二、三等奖。



五、奖项设置:


(一)最佳歌曲奖一首,奖金为20万元,一等奖奖金3万元,二等奖奖金2万元,三等奖奖金1万元。

(二)初选入围展示作品作者邀请参加上犹2014年旅游宣传推介活动,并赠送陡水湖旅游金卡1张,享受终身免费陡水湖旅游。



六、特别声明


(一)凡参与本次作品征集活动的作者(投稿人)须在投稿时签订《陡水湖旅游景区歌曲歌词征集评选活动参选作品著作权转让承诺函》(见附件),承诺其作品的著作权由市陡水湖景区管理局、上犹县旅游局、陡水湖景区管理处所有。

(二)欢迎创作者走进陡水湖景区,亲身感受其独特魅力。其作品入围或获奖,作者往返交通费用及门票费用由组办方予以报销。

(三)凡应征作品须为原创,享有完全著作权,否则由投稿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应征作品或用于创作的素材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其它合法权益。

(五)上犹县旅游局、陡水湖景区管理处有权组织有关专业人士对入选作品进行修改完善,原作者署名权不变,对获奖作品有出版、录制、举办音乐会及其他相关活动等无偿使用的权利。

(六)凡参与本次歌曲作品征集活动的投稿人均视为已接受本征集方案的所有条款。

(七)本办法由上犹县旅游局、陡水湖景区管理处负责解释。



七、其他事项


(一)投稿人须在提交作品时详细注明姓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等。

(二)投稿人应附上该作品创作理念的详细文字说明。

(三)应征作品通过邮寄方式或网上递交方式投稿,网上提交需附邮箱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庆安、朱慧媛

联系地址:上犹县旅游局(邮 编:341200; 电 话:0797-8543270、邮 箱:jxsylyzj@163.com


附件:

1、《陡水湖旅游景区歌曲歌词征集评选活动参选作品著作权转让承诺函》

2、陡水湖简介



附件下载:《陡水湖旅游景区歌曲歌词征集评选活动参选作品著作权转让承诺函》.doc
附件下载:陡水湖简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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