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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举办清廉濮阳建设宣传标语有奖征集活动的通知 [打印本页]
作者: 学习再学习 时间: 2022-3-12 05:56
标题: 关于举办清廉濮阳建设宣传标语有奖征集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办)、县直各单位、各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各界:
为进一步推进清廉濮阳建设,在全社会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按照清廉濮阳建设总体部署,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宣传部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清廉濮阳建设宣传标语有奖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征集时间从2022年3月10日起至3月31日为止。
二、征集范围
面向全县各乡(镇、办)、县直各单位、各企事业单位、中小学校及社会各界广泛征集。
三、征集内容
要围绕清廉濮阳建设主题,围绕廉洁机关建设、廉洁青干建设、廉洁乡村建设、廉洁社区建设、廉洁家庭建设、廉洁企业建设、廉洁医院建设、廉洁学校建设、廉洁政法建设和清廉文化建设等方面内容进行创作。
宣传标语长度不超过20字。要求主题鲜明、立意深刻、简洁凝练,突出时代特点、突出清廉内涵,富于感召力和感染力,易于被公众接受,便于记忆传播,达到“润物细无声”的宣传效果。
四、作品征集要求
1.所创作的作品必须为原创,并且从未对外发布。
2.投稿者应保证对其投稿作品拥有完整的著作权,并保证其作品不侵犯他人著作权、名誉权等合法权益。投稿者应承担由其稿件及投稿行为所引发的一切后果与责任。
3.投稿者不得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
4.如出现上述情况,将取消其获奖资格。
5.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宣传部将拥有入选作品使用权。
6.本征集活动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已同意以上所有规定。
五、评选及奖项设置
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宣传部将组织有关人员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征集到的宣传标语进行评审,择优评出一、二、三等奖,并给予现金奖励。具体奖项设置如下:
一等奖3名,各奖励1000元;
二等奖5名,各奖励500元;
三等奖7名,各奖励300元。
六、参与方式
参加有奖征集活动者须在3月31日前将参赛作品(参赛作品需注明作者名字、单位、联系方式),通过电子邮件报送至县委宣传部邮箱:xcbdjz@163.com,联系人:黄道洪,联系电话:13513945418。
七、其他事项
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宣传部所有。
濮阳县纪委监委机关中共濮阳县委宣传部
[size=14.6667px] 2022年3月9日
[size=14.6667px]https://mp.weixin.qq.com/s/7RDzCme2iy6ChEhVAC-I7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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