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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福建长溪律师事务所关于“长溪”形象标识(LOGO)征集启事 [打印本页]

作者: 学习再学习    时间: 2023-3-2 06:07
标题: 福建长溪律师事务所关于“长溪”形象标识(LOGO)征集启事
福建长溪律师事务所将变更为合伙制,注册地为福建霞浦,办公面积近1000㎡,“长溪”为唐宋年间霞浦县名,源于从浙江流经闽东流域河流名。
  为加快品牌建设,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福建长溪律师事务所形象标识(LOGO)欢迎你的参与。
  【征集主题】
  福建长溪律师事务所形象标识(LOGO)
  【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止
  【作品要求】形象标识(LOGO)
  1.设计LOGO,每份作品请附200字以内的设计说明,详述构思及标识释义,标准色说明。
  2.参赛作者需保留300dpi分辨率可用于印刷生产的位图源文件或矢量文件
  3.作品形式统一为电子稿,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JPG或PDF格式,并提供矢量图(AI、CDR格式文件)
  【相关要求】
  1.必须是原创作品。报送作品使用文字、图形或者其他组合,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与其他已经注册的标识雷同、相似、近似或相混淆,不得套用已有相关标志创意,不得侵犯他人的名称权、商标权、著作权;
  2.要具有较强的延展性。设计图案易于识别,图形符号功能强,须考虑在各种载体上的制作运用可行性和实用性,如网站、文件、信笺、宣传用品、场地、服装和媒体宣传等各种场合和载体上使用;
  3.应征作品不得含有违法或其他不良影响的内容;
  4.应征作品如涉及著作权、商标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作者本人负责。
  5.应征作品如若获选用,则视为应征者同意征集单位拥有对该作品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商标权),投稿者不得再转让第三方或用于产品开发。征集单位有权对该作品进行修改、发表,并申请商标注册。
  【投稿注意】
  所有应征作品均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投稿,邮件主题请注明“‘长溪律师’形象标识(LOGO)征集方案”,邮件正文中留下作者姓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等信息。
  征集人联系方式
  邮箱:cxls2021@126.com
  联系人:郑律师联系电话:
  设计费用:被选用为福建长溪律师事务所形象标识(LOGO)作品,人民币1000元。

[size=14.6667px]  本次征集活动被选用的作品知识产权归福建长溪律师事务所所有。征集单位有对其设计不完善之处进行修改的权利,可对该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注册、发表、修改、复制。

[size=14.6667px]https://mp.weixin.qq.com/s/6oMz2gTHrRipH-BEwqEUS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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