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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8000元 宜州市旅游歌词征集 5月20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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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dmin
时间:
2014-4-11 09:12
标题:
8000元 宜州市旅游歌词征集 5月20截止
为加大宜州市旅游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掘宜州旅游的内涵和精髓,打造旅游文化品牌,唱响宜州,提高宜州旅游的知名度和美誉度,现向关心和支持宜州旅游业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征集宜州旅游歌曲歌词。
一、征集背景
宜州市是壮族歌仙刘三姐的故乡,“中国村民自治”诞生地,历史悠久,物产丰富,人杰地灵。自公元前111年置县建制至今,已有2100多年历史。历代名人冯京、黄庭坚、徐霞客、石达开、竺可桢、蒋百里、苏步青等都曾寄寓于此,留有碑刻诗赋。清代境内人瑞蓝祥,寿元145岁,获得当朝皇帝的褒奖。宜州山歌、彩调、桂剧、渔鼓等地方艺术独具特色,享誉区内外,彩调剧《刘三姐》、《龙女与汉鹏》上世纪五十年代曾到北京中南海怀仁堂作专场演出,得到中央首长的高度赞扬。宜州旅游资源得天独厚,自然风光旖旎。龙江河水上石林国家地质公园、刘三姐故里4A级旅游景区、金浪湾景区、古龙河漂流景区、大水车景区、会仙山景区历代碑刻、南山寺、西竺寺佛雕等风景名胜,让人流连忘返。
二、征集要求
(1)主题:展现宜州美丽的自然风光及桂西北文化特色,表现对“醉美宜州”的赞美。
(2)歌词:内容要充分体现宜州的美丽景象以及桂西北壮乡韵味、深厚的文化底蕴。歌词简炼易记,朗朗上口,便于流行传唱。
三、投搞时间、要求:
1、投稿时间:自征集活动发布之日起至2014年5月20日止,以投递当地邮戳和电子邮件收到时间为准。
2、投稿要求
(1)纸质投稿:作品请用A4纸打印一式2份,注明作者个人信息(姓名、地址、工作单位、职务、电话、身份证件号码等);
(2)坚决杜绝作品抄袭现象,如有发现取消参评资格。
(3)应征作品一律不退,请作者自留底稿。
3、提交方式:
(1)邮寄地址:宜州市行政中心一区407室;邮编:546300;信封上请写明“歌词征集”字样。
(2)网上邮箱:
yzlygc@163.com
(3)联系人:韦祖杰
(4)联系电话:18077830833
四、评选办法
在征集截止日后,将由专家评委团对歌词征集稿进行专题评审,产生获奖作品。
五、奖项设置
1、特等奖 1名,发给荣誉证书,奖金人民币8000元。
2、一等奖 2名,发给荣誉证书,奖金人民币各5000元。
3、二等奖 3名,发给荣誉证书,奖金人民币各3000元。
4、优秀奖 8名,发给荣誉证书,奖金人民币各1000元。
六、版权所属
1、本次活动应征作品的复制权(即印刷、录音、录像、发行权、表演权、广播权、网络传播权)归宜州市文化体育旅游局所有。
2、获奖作品的复制权、发行权、媒体信息传播权等使用权归宜州市文化体育旅游局所有;作者享有署名权和获得一次性奖励的权利。
3、应征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作者本人负责。
4、宜州市文化体育旅游局拥有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我们期待您的参与,期待您为美丽的宜州市留下一首经典优美、四海传唱的歌词!
作者: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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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4-11 09:12
http://www.yzdzw.gov.cn/html/2014/tzgg_0408/114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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