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品牌名称和logo及相关文创产品的设计要体现宜春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的职责,要突出保护未成年人的主题和定位,充分反映宜春市人民检察院对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帮教等职能;
2.能够与青少年形象结合,同时要具有宜春特色、具有典型的地域文化。工作室名称和logo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且logo尚未被注册。表述精炼、主题鲜明、内涵丰富、通俗易懂、朗朗上口,便于在网络、电视、报刊等各媒体和公众场合被熟知;
3.设计作品须附创意说明,详述构思及象征意义。提交的作品均不退还,请自留底稿。所有入选作品均不退还,主办单位有权用于相关活动及对外宣传等,不再另付稿费;
4.所有入选作品须为原创,如涉及著作权、版权或其他合法权利的纠纷,均与主办方无关,均由作者本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