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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公开征集宜春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名称、LOGO和文创产品设计方案 [打印本页]

作者: 学习再学习    时间: 2023-6-8 17:17
标题: 公开征集宜春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名称、LOGO和文创产品设计方案
本帖最后由 学习再学习 于 2023-6-9 05:49 编辑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为进一步推进宜春市人民检察院未检工作发展,打造宜春未检工作特色,现公开征集宜春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名称、logo和文创产品设计方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名称、logo和文创产品设计方案
2023年6月8日-6月20日
1.品牌名称和logo及相关文创产品的设计要体现宜春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的职责,要突出保护未成年人的主题和定位,充分反映宜春市人民检察院对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帮教等职能;
2.能够与青少年形象结合,同时要具有宜春特色、具有典型的地域文化。工作室名称和logo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且logo尚未被注册。表述精炼、主题鲜明、内涵丰富、通俗易懂、朗朗上口,便于在网络、电视、报刊等各媒体和公众场合被熟知;
3.设计作品须附创意说明,详述构思及象征意义。提交的作品均不退还,请自留底稿。所有入选作品均不退还,主办单位有权用于相关活动及对外宣传等,不再另付稿费;
4.所有入选作品须为原创,如涉及著作权、版权或其他合法权利的纠纷,均与主办方无关,均由作者本人负责。


投稿邮箱:2979678100@qq.com
邮件主题:“未检工作室征集+作者姓名+联系电话”;
联系人:汪女士 19195064647
请关注“宜春检察”微信公众号,后续评选结果将在公众号公布。


入选作品若干件,每件奖励500元
最终被采用作品1件,奖励2000元

投稿日期截止后,工作人员将从投稿作品中筛选出符合条件的若干件作为备选项,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选。
作品一经采用,版权及使用权归本单位所有。未经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投稿,宜春市人民检察院对本次征集活动拥有解释权。

宜春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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